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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3页)
一眼手表,下午一点十分。他见过这个女孩,在这里两个月这是第六次,她每次来都是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穿的都是这身衣服,脸上都像今天一样,青青紫紫。他知道她是来做什么的。费利兽医院的院长戈麦斯,有时候会给人治疗外伤,私下里卖一些抗生素消炎药或者止痛药。这个女孩并不是戈麦斯唯一的客人,简南还在深夜和凌晨见过其他客人,大多都是满身纹身的壮汉,眼里藏着狠戾,受着不同程度的伤。这算是戈麦斯的私活,虽然非法,但是在这个混乱的边境城市郊区,这样的事情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简南缩着脖子,转身的时候又一次撞到了还开着的后门,再次哐得一声。那个女孩回头,十分无语的看了他一眼。简南脖子红了,忍着差点叫出声的痛,一路小跑跑到医生办公室关上门,这才敢捂着头跳起来轻叫出声。痛死了。两次都撞在同一个地方。不过,他红着眼睛揉头的时候突然想起那个女孩脖子上的伤口,像是抓伤,伤口很深,红肿,并且有发炎的迹象。在那么脆弱的脖子上。简南打了个寒颤。痛死了。***午饭果然是莎玛说的墨西哥牛杂汤,大部分墨西哥餐厅都喜欢在周末供应这个特色菜,莎玛做的是当地家常版,还加上了牛蹄,红通通的一大锅,简南只是看着就觉得胃里面又酸又辣。他吃饭有自己带来的一整套餐具,当初来墨西哥之前就寄到的巨大包裹的其中之一。纯白的碗碟,鸡翅木的筷子和调羹。墨西哥一直都是分餐制,带上自己的餐具还算正常。不正常的是,他一个人有十双筷子十个调羹,每双筷子和调羹的上方有个黑色的金属块,金属块上写着中文。因为他太罗嗦,所以费利兽医院里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些筷子代表了什么。在一起吃饭的日子长了,谜底也就揭开了。简南这个人,吃不同的食物会用不同的筷子和调羹,他不挑碗碟,只挑筷子。每次吃饭都会兴致勃勃的打开自己的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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