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_分卷阅读1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11 (第3/3页)

女儿舒服惯的,过去吃不来苦!”婚事从此作罢。夫妇俩磋商几次,觉得宝贝女儿嫁到人家去,总不放心,不如招一个女婿到自己家里来。那天张先生跟鸿渐同席,回家说起,认为颇合资格:“家世头衔都不错,并且现在没真做到女婿已住在挂名丈人家里,将来招赘入门,易如反掌。更妙是方家经这番战事,摆不起乡绅人家臭架子,这女婿可以服服贴贴地养在张府上。结果张太太要鸿渐来家相他一下。

方鸿渐因为张先生请他早到谈谈,下午银行办公室完毕就去。马路上经过一家外国皮货铺子看见獭绒西装外套,新年廉价,只卖四百元。鸿渐常想有这样一件外套,留学时不敢买。譬如在伦敦,男人穿皮外套而没有私人汽车,假使不像放印子钱的犹太人或打拳的黑人,人家就疑心是马戏班的演员,再不然就是开窑子的乌龟;只有在维也纳,穿皮外套是常事,并且有现成的皮里子卖给旅客衬在外套里。他回国后,看穿的人很多,现在更给那店里的陈列撩得心动。可是盘算一下,只好叹口气。银行里薪水一百块钱已算不薄,零用尽够,丈人家供吃供住,一个钱不必贴,怎好向周经理要钱买奢侈品?回国所余六十多镑,这次孝敬父亲四十镑添买些家具,剩下不过所合四百余元。东凑西挪,一股脑儿花在这件外套上面,不大合算。国难时期,万事节约,何况天气不久回暖,就省了罢。到了张家,张先生热闹地欢迎道:“Hello!Doctor方,好久不见!”张先生跟外国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也许在洋行、青年会、扶轮社等圈子里,这并没有什么奇特——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他仿美国人读音,维妙维肖,也许鼻音学得太过火了,不像美国人,而像伤风塞鼻子的中国人。他说“verywell”二字,声音活像小洋狗在咕噜——“vurrywul”。可惜罗马人无此耳福,否则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