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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球跑(3) (第1/9页)
带球跑(3)
(本章字数7k ,流量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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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我真的不懂。
说来惭愧,活到奔三的年纪,多数情况下我都处于一种极其懵懂且自卑的状态,但有时候又不知被何处而来的勇气驱使,敢于做出一些胆大妄为的事。
真的是妄为。
就好比当初我自告奋勇担起创业公司主策划的大梁——这一步到底迈对了没有,至今也倒腾不清。如果不在那个位置,是不是就不会在那个公司待上一年,也就不会有如今这堆烂摊子。再好比我曾经大着胆子靠近孙耀两次——是的,只有两次。
第一次在团建的别墅里,我抱住他的腰,踮起脚来朝他索吻。那时是酒壮怂人胆。第二次是在我家里,沙发上,从沙发到卧室,又从卧室到浴室。就这么两次,我就中了奖,不小心造出的小生命现在会故作忧愁地说:“妈妈,当一个好孩子很累,我能不能稍微变坏一点儿?”
那么,七年前我跟孙耀是情侣关系吗?不是。
即便描述得再浪漫暧昧,也不过是有过一夜情的老板与员工。这说法令人一听都不得不在脑子里暗骂一声伤风败俗,创业公司老板和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呵……一个人渣败类、玩弄懵懂女下属;另一个勾引上司、水性杨花靠裙带关系上位,这不正是人们最为津津乐道的某种秘闻?
难怪居东对这件事儿这么抵触。
我不知道该怎么向他解释,甚至现在自己回想起来都觉得荒诞可笑——但尚不算可耻,因为铃铛是上天送给我的一大惊喜。
那时候我刚毕业,人比较懒,不想参与到考研考公大队中去,只随着就业大军随波逐流。当时互联网行业如日中天,我却不太想在大厂当螺丝钉。是的,那时候总是有点莫名其妙的勇气,随手挑了个看起来比较新奇的创业公司——vr游戏?有意思。
好在学校招牌还不错,我也勉强算是能说会道的类型,面试很顺利,他们又正缺人,几乎是面试结束之后立即下的offer。
最后一轮面试官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斜后方还坐着个人,那就是孙耀。不过当时完全没想过他是真正的boss,权当是助理或者实习生。因为长相太嫩了,看起来都不一定比我大,可能是大三过来的实习hr?当时我这么猜。
打扮也偏休闲年轻,穿美式灰色套头卫衣,浅色牛仔裤,高帮帆布鞋,听人说话时偶尔悠闲地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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