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_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8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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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82节 (第3/4页)

和林二嫂在一旁听得恍恍惚惚,婆婆和老三媳妇这一来一回地吹捧着,比亲娘俩还要亲。

    想当初婆婆为了老三媳妇的事不知道叹了多少气,背地里愁眉苦脸的,估计没少后悔给三叔娶了这么个媳妇。

    但现在……两人怎么相处成现在这样子了呢?

    她们心里明白着呢。

    别的不说,看中午这道酸甜排骨就知道了。

    部队里。

    林津平下了训练在食堂吃过饭后,就往收发室那边去。

    其实自己才刚回部队不到十天,按照小梦之前的来信频率,有消息的概率不大。

    但他还是习惯来这边晃一圈,反正也就比直接回宿舍多走个半小时罢了,当运动就好。

    这就好像是,他想念小梦的一种方式。

    收发室的退休大爷一见到他笑着问:“又来了?”

    林津平点头:“黄叔。”

    收发室里放满了各种包裹,书桌上摆满了封封信件。

    因为经常来混得也熟了,黄叔一般都会摇摇头直接和他说:“没有你的信和包裹。”

    但今天,黄叔笑着打了声招呼后,就低头在那封信翻了翻。

    林津平瞧见了,嘴角几不可见扬了扬。

    黄叔翻过一沓信封,嘀咕句:“我记得今天是有见到你小子名字的。”

    他又翻起另外一沓信封,找了找终于抽出一封信:“拿去吧,瞧把你天天惦记着,可算是等到了。”

    林津平笑着接过:“谢谢黄叔。”

    他拿着信封走回宿舍的路上,心情愉悦,嘴角的弧度逐渐上扬,连脚步都有点轻飘飘的。

    林津平有看到信封上小梦娟秀飘逸的字迹,他数着时间。

    自己回来部队不到十天,从家那边邮寄信到部队也得四五天的时间,也就是说小梦是四五天前就到邮局寄的这封信。

    算算时间,大概就是自己走后没过几天那趟,小梦每半个月要到县城里寄稿的日子。

    而自己在家的时候,小梦说她就当是休息,根本就没有动笔写过稿。

    也就是说那几天里,小梦不仅写了要投给杂志社的稿子,还给他写了封信。

    以小梦慵懒的性子,肯定是很想念自己了才会写这封信。

    林津平在心里不断推算着,得出来的结论让他心花怒放,比年少时第一次立功还要高兴。

    因着还在外面,时不时会碰上同个团或者别的团的战友,他努力抑制着嘴角的笑容,尽可能让自己噗通噗通跳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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