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七零] 第82节 (第3/4页)
和林二嫂在一旁听得恍恍惚惚,婆婆和老三媳妇这一来一回地吹捧着,比亲娘俩还要亲。 想当初婆婆为了老三媳妇的事不知道叹了多少气,背地里愁眉苦脸的,估计没少后悔给三叔娶了这么个媳妇。 但现在……两人怎么相处成现在这样子了呢? 她们心里明白着呢。 别的不说,看中午这道酸甜排骨就知道了。 部队里。 林津平下了训练在食堂吃过饭后,就往收发室那边去。 其实自己才刚回部队不到十天,按照小梦之前的来信频率,有消息的概率不大。 但他还是习惯来这边晃一圈,反正也就比直接回宿舍多走个半小时罢了,当运动就好。 这就好像是,他想念小梦的一种方式。 收发室的退休大爷一见到他笑着问:“又来了?” 林津平点头:“黄叔。” 收发室里放满了各种包裹,书桌上摆满了封封信件。 因为经常来混得也熟了,黄叔一般都会摇摇头直接和他说:“没有你的信和包裹。” 但今天,黄叔笑着打了声招呼后,就低头在那封信翻了翻。 林津平瞧见了,嘴角几不可见扬了扬。 黄叔翻过一沓信封,嘀咕句:“我记得今天是有见到你小子名字的。” 他又翻起另外一沓信封,找了找终于抽出一封信:“拿去吧,瞧把你天天惦记着,可算是等到了。” 林津平笑着接过:“谢谢黄叔。” 他拿着信封走回宿舍的路上,心情愉悦,嘴角的弧度逐渐上扬,连脚步都有点轻飘飘的。 林津平有看到信封上小梦娟秀飘逸的字迹,他数着时间。 自己回来部队不到十天,从家那边邮寄信到部队也得四五天的时间,也就是说小梦是四五天前就到邮局寄的这封信。 算算时间,大概就是自己走后没过几天那趟,小梦每半个月要到县城里寄稿的日子。 而自己在家的时候,小梦说她就当是休息,根本就没有动笔写过稿。 也就是说那几天里,小梦不仅写了要投给杂志社的稿子,还给他写了封信。 以小梦慵懒的性子,肯定是很想念自己了才会写这封信。 林津平在心里不断推算着,得出来的结论让他心花怒放,比年少时第一次立功还要高兴。 因着还在外面,时不时会碰上同个团或者别的团的战友,他努力抑制着嘴角的笑容,尽可能让自己噗通噗通跳着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