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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下】(68) (第6/16页)
办的「养济院」不同之处在于救 济标准,养济院针对本地籍贯,无人收养的鳏寡孤独疾废之人都予救济,若是 外地流民多了也可破例,同善会执行的则是会员制度,听着很高端吧,新人入 会必须会员作保,于是一个辅助官方救济的组织就同提供钱粮的本地士绅绑在 了一起,晓得东林复社抗起税来为何一呼百应了吧,大明对年收入四十两以下 是免税的,碍不着平民百姓和小商小贩的事,可架不住吃人嘴短啊。 「乞丐做三年,神仙也不换。」涂大勇懒洋洋地伸了伸腰,「自由自在惯 了,自然不愿再受约束。」 「成群结队,招摇过市,岂不滋扰地方,祸害乡邻,令地方有司为难?」 丁寿斜睨对方道。 大明治下乞丐数量是纳入地方官政绩考评的,西班牙使者拉达说在中国城 市见不到乞丐有可能是真的,要是摊上太祖太宗的时候,地方官因为街面上有 乞丐不得收养还要挨板子。 同样英国马戛尔尼笔下看到遍地乞丐也八成不假,不说那掺了多少水的「 乾隆盛世」,就制度而言,我大清对乞丐流民的管理走的也是另一个套路—— 合法化,直接给这帮花子头封官,把乞丐纳入地方保甲,成了乞丐便世代不易 ,再没有大明朝今天是流民乞讨,改日未必不是纳粮顺民的机会,养济院也没 了明朝时的高福利待遇,与前朝赖在养济院蹭吃蹭喝不走相比,我大清进养济 院是比打板子还有效的惩治办法,清人也不再同明人一样对乞丐尚抱有怜悯之 心,按照清末徐珂之女的想法,乞丐这些社会毒瘤都该被洪水、瘟疫这些天灾 给收喽。 不过大清朝虽说执行了这制度,最早提出这办法的却是东林元老高攀龙, 这帮标榜仁义道德的读书人也许是想弥补蒙元时期被列为「臭老九」的心理创 伤,孜孜矻矻为天下人等分类,毫不客气的将乞丐列入「无耻」行列,高攀龙 便是想颁发「火烙印牌」,将乞丐纳入乡约保甲,可惜壮志未酬,这位「入云 龙」就被九千岁玩死了,遗愿只得由摘了桃子的大清圣祖仁君们一一完成。 当然这都是另一个时空的后话,此时的涂大勇可不认为自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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