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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同类人 (第2/4页)
天的时候了解到云漪的上司姓“关”,自那晚他意识到两人关系匪浅,哪个上司会干涉下属的私人聚会? 他永远不会忘记关墨渝的眼神,赤裸裸体现着捍卫自己所属物的野狗精神,一旦靠近就撕碎,毛骨悚然。 醒来后他登入关氏集团官网根据云漪叫出名字的发音找人,费了一番功夫终于找到了——关墨渝,事情顿时变得棘手。 “我们在一起了。那天的事,”云漪挪开了面前的咖啡面露歉意,“是他做的不对,我替他跟你道声对不起。” 切切实实听到云漪亲口说出:“我们在一起了”,林宇不由得呆愣在那儿,眼里的光消失不见,嘴角的肌肉微微抽搐。 怎么会?他简直难以相信。 他承认自己是有私心的,拥有普天下男人这种生物共有的劣根性,白月光与朱砂痣两个都要握在手里。 早已下定决心,无论通过什么代价也要及早坐上岳父的位置。 见多了太多高官家里红旗不倒了,外面彩旗飘飘,所以只要等他坐到高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就是把云漪养在身边也能成为光明正大、不容置喙的事实。 这听起来像一条绕路,何不最开始就互诉衷肠,做对大学模范情侣。男人总是既要又要的东西,他既要攀上高枝,替自己的前途借力省力,打算盘打得珠子铛铛响,又希望出自本心的愿望得以实现,美其名曰:不忘初心。 他们还有种自信,秉持着一种观念——女人向他示好就误以为自身魅力无限,这辈子他勾勾手说说好话,她就会回头,上赶着来。 “林宇,林宇?”云漪伸手在林宇面前晃了晃,试图唤醒眼前走神的男人。 “哦哦,我在听。”林宇绷住平静的神情,下一秒攥住云漪的手,攥得紧紧的,目光清澈,“那天晚上我的情绪有些失控,所以对你凶了些。对不起,我只是想要得到你的宽恕。” 看着身穿黑色职业装的林宇,零散的记忆碎片散开,大三时竞选院学生会主席,在两百多人面前一鸣惊人,打破竞选学生会主席得票最多的历史,创造新高。 他现在穿正装跟那时的容颜仪态上没什么区别,只是时光荏苒,坐在台下崇拜的人这时不会自甘蒙蔽双眼。 他明知道伤害她的事是什么,并没有开诚布公,而是草草地用后面斗殴的事道歉。 云漪终于看清、想清,林宇爱前途胜过一切,为此甘之如饴。 某个角落里一张相机,悄无声息地记录下这一幕。 云漪挣扎收回被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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