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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保证 (第4/6页)
眼前这人身体舒展开,分明比那几个人要更加高大,摸起筋骨,也强健有力,刚才那几个人合力也并非他的对手,怎么竟任由人殴打至濒死。 听到她这样问,男人的眉尾垂了垂,加上那一脸青紫红肿,平白生出几分可怜来。 大概沉默了有一会儿,男人才说,“本就是……该死的人,得侯爷救了一命,有一处可栖身,多活几年,已经……是赚了。” 他是城中的乞儿,自有记忆开始就跪着讨生活,再长大一点儿,八九岁的时候,知道些事情,不愿意这样了,可想去哪找份差事都没人会收。乞儿甚至不能站在主街上走,没有身牒,就算有人闲来没事一刀了断了他,官府也不会管。 人们根本就不把没有身牒的人当人看。 他想办一份身牒,想像别人一样站起来,他能吃苦,什么都肯做,他想正正当当活着。可好不容易摸到了官府,他还没开口,就被抓住,以形容污秽、蔑视公堂的名头被打了三十大板,被提出府衙,扔在一偏僻小巷里。 板子打得很重,一直在流血,身上原本是疼的,后来疼得太久了,好像又不疼了。 本以为就要那样死了呢。 可摊尸两天,他竟又睁开眼,这说明还没到他死的时候。天亮了,红日也没有因为这小巷偏僻阴冷而不舍得施予晨光,于是他扶着墙站起来,他还能走出去。 天不绝人,峰回路转,机会这就来了。 很大的车架行在街上,马惊了,到处乱窜。一个穿着华美衣袍的贵人跌落车下,就要被马蹄踩踏,他本来还一瘸一拐的,不知哪儿生出来的力量,飞扑过去将那人拽走。 后来他才知道,那人原来是个侯爷。 侯爷说,他救他一命,问他想要什么。 他当时手脚全是麻木的,只有心在乱砰砰跳,头脑昏昏,他就说,想要一张身牒。说完就撑不住昏了过去。 再睁开眼时,他就成了侯府的下人。 身牒就摆在他枕头边,他反复摸了很久。 他能站着走路了…… 那年他十一岁。 “你确如方才那几人所说,与那侯府姑娘有情?” 男人的身体因为她这一问狠狠抖了一下,他目光呆滞迟缓挪向应律,眼睛渐渐变红,眼角滑下一行清泪:“不曾……真的不曾……我,我从未去过后院,只有一次,侯爷叫我护送夫人小姐,来这里烧香。可一路我未曾抬过眼,冒犯小姐。” 他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他都不知道侯府小姐长什么样子。 他正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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