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织金 (第4/4页)
讨的乞丐吓了一跳,我不断在人群里穿梭,最后栽倒在一个肉铺前面。
万万没想到,精神病男还没死,我一时间目瞪口呆,他的属下把我像抓小鸡一样,又提了回去。精神病男刚刚看到我,就开始破口大骂,说我是个忘恩负义的臭婊子啊,只有一张脸能看啊等等。
我还是笑嘻嘻的,他抬手就给了我一巴掌,凌厉的风声袭来,脸颊上火辣辣的痛,接着把我踹到在地,他没有任何留情地踩上我的肚子,我的四肢蜷缩起来,当场吐了口血。
旁边他的小弟赶紧拉住他,说我毕竟是他的女儿,留着还有用,家主你千万不要意气用事云云。
我在地上嚎啕大哭,抱着精神病男的腿,把眼泪和鼻涕都擦在了他的裤子上,他嫌弃得不行,又把我踢翻了,但是没再打我。
他把我带了回去,拿着一个铁钵子,跟喂狗一样,往里面到了一些汤汤水水,接着摔在我的面前,扬了扬下巴,意思是叫我吃饭。
我跟他说我不想吃饭,我想抽烟,又把他气得不轻。
精神病男伤得很重,他失去了生育能力,再也没有玩他最爱的淫乱派对,作为他唯一的继承人,这座城邦未来的主人,肯定会露出意气风发的模样,但直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看见我的亲哥哥。
脚下的重华城,是大陆最古老的城邦之一,朱红高阁,九衢三市,艳色的屋檐上,挂着五彩斑斓的木质灯笼。
人们穿绣飞禽走兽、或花卉云纹的长袍,与外面飞速发展的科技不同,这里的科技非常落后,已经很久没有与外界来往了。
我听说,外面的人都研究出高级飞行器、高级医疗舱了,我们这里的街道上还能看见牛车,科技怕是相差了快百年,也是叫人啼笑皆非。
而这个精神病男,是我的亲生父亲,这座城邦的主人。我是他身边最重要的祭司,在清醒的时候负责这座城邦的祭典,这个地方之所以能存在这么多年,并且有自己的一套秩序,都是因为家族的特殊能力罢了。
月色灯山满重华。
犹记得我年少时坐宝盖香车过街,手执青瓷盏,腰缀白玉盘,着华美宽大的祭司服饰,被称呼为仙人,现在来看,都是大梦一场。
闭上眼睛,我重新躺在腥臭的祭坛之上,恍惚地想,自己还能不能见到明天呢?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