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旷野之风 (第3/6页)
茗别过了眼不再看她,并未开口指出对方的失礼。毕竟,若出言点透了,这家伙肯定会连小语也一起屏除在外。“我不吃甜,你给徐语吧,他爱吃。” 少年抛下这句话,腰臂使力,将车拉得更快了,这里的道路并未铺设青石,车轮一加速,哗啦啦扬起一地的土。 喂,她的糖! 林湘手疾眼快把手一收,护住纸包里的麦芽糖。 真是的,她客客气气的请对方吃糖,哪里惹到他了?成天跟吃炸药似的,她赌这小孩绝对没什么朋友。 经历了一连串插曲,林湘低沉的心绪变好了许多,回到家里,对着原主她爹的牌位絮叨完今天的遭遇,林湘咬着毛笔,一项项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清单。 开店需要注意的事项她已经问清了,连进货的书局也已找好,市场调研基本进入尾声。 去附近的学堂和书院探听情报、找木匠新漆内设,改修店面、趁着艳阳天在内院晒书分类、联系书局订要售卖的新书……这些日子林湘和寻书两人忙得脚不沾地,银钱也流水般花出去。 还剩下……借着烛光,她的指尖在没被划去的任务上点了一点。 还需要换一块新招牌。 旧的那块林湘并不想留。说实话,她早看那东西碍眼,一来,这几个显得意义不明、不知所谓,二来,“惜流芳”这三个字,当初写下它的林携玉,哪里做到了呢?她辜负了别人的芳华,在腻味了以后。 这里的书店取名多以“斋”和“坊”结尾,个个典雅大方,林湘没什么取名的天赋,抓耳挠腮半天,她决定简明扼要一点,取精华去糟粕,只保留“惜流芳”中的一个“惜”字,将自己的书店定名为“惜时书舍”。 虽然毫无新意,但对林湘而言已经很好。若不是顾忌这世上还有同为穿越者的女主林沅在,不欲和对方认亲,中途林湘甚至想自暴自弃,干脆叫“新华书店”得了。 取好了名字,找谁来写又是一个问题。原主的毛笔字端正清秀,却也仅是如此。林湘坚信,一家书店的招牌必须要能镇场子,至少要让顾客能觉得“这果然是家书店”。 她试着去求附近书院的教书先生帮忙,肉和酒提过去,还没商量价钱,人家就大爷似的摇头,说她太俗,字只为知己者写。 俗一点有什么不好?林湘不太理解对方的清高,只好将酒肉带回家自己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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