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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1/3页)
摸清他小叔的脾性了,大事小事顺着他,有好处他小叔自然不会忘了他。嗯,听话就好。回到家周晓蝶等人见有这么多好吃的,不免问起来他们小叔怎么这么大方,周煜哼了哼没说话,周晓华却耐心的给妹妹们解释了清楚。几个侄子侄女纷纷惊讶,无外乎陆云洲在第三生产队名声太响,导致大家伙对他这样的行为非常奇怪-不过惊讶归惊讶,却也没谁敢去问周煜,他们算是看出来了,他们小叔虽然改邪归正浪子回头做了好人,可脾气在那儿,真惹了他还是会让你死的很难堪。对于他们的听话,周煜很满意,晚上吃饭的时候很大方的把红烧肉还有肉包子分享了。到了后半夜,周煜偷偷起床拿了个袋子就出去了,晚上的矿区除了巡逻的人再没有其他人,周煜避开这些人出了大门便往黑市去了。这段时间没去黑市,是因为之前赚的钱足够花一段日子了,但人不能懒惰一旦懒惰想再勤快起来就难了。就好比今天,若是按照往常他这会儿该到黑市了,可今天却还在路上,还不是懒了这么久骨头都酥了不想起来呗。这个时代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摄像头,周煜只在半路上找个黑暗的地方就能进到超市里去。超市就像按了定格键东西也不见坏,周煜这次买了些肉又买了些挂面,装到麻袋里这才出去了。黑市上依然如同以往,很安静,但是人不少,交易的人小声谈论,还不时的探头探脑,这时候黑市也就蒙蒙亮,看人也看不大清楚,不过这不妨碍周煜被人认出来。“唉,小伙子,是你。”周煜正凝眉走神,忽然被人拉住,周煜吓了一跳,差点撒腿就跑,转头看见一中年男人觉得眼熟的很。庞爱国自从那次从周煜这买了白面就喜欢上了,偶尔来的时候就下意识的去找周煜,可惜等面粉吃完了之后再来却再也没见到周煜。正好家里精细粮也没了,他儿子又吵着要吃馒头这才半夜起来到黑市瞅瞅。不想刚来就瞅见个熟人,到跟前一看,不正是之前自己找的小伙子吗。不过眼前的小伙子显然早就忘了他了,便拉着他到角落里小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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