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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第2/3页)
。他曾设想过他们再次相遇的情景,也许是个同学聚会,也许是个某个婚礼现场。闻人若是会愤恨的甩他一巴掌,还是会冷言冷语的讽刺他几句,他都曾想过。时隔七年,仅管他们彼此已经成为了熟悉的陌生人,但是他仍然想对她说声抱歉。为了年少轻狂时所犯下的错误。庄毅十八岁那年,父亲因为在生意上惹了些麻烦,逼不得已他被送去外地的外婆家借读高中。从小跟着爷爷奶奶在北京长大的庄毅来到这个镇办高中后,因为其出众的外貌,爽朗的性格,很快就受到了同学的追捧。几乎每天他都能收到女孩子偷偷塞进他课桌里的情书。在那个年代的小镇里,女学生们还不知道什么叫时尚,没穿过超短裙长筒袜,没见过粉底液睫毛膏,一天到晚都是裹着一身蓝底白纹的校服,看了都叫人腻味。那个时候的闻人若头发还没有这么长,短短的一撮小辫子扎在脑后,走路的时候一翘一翘的,惹得男学生都想上去揪一把。但是他们都不敢,因为她是这个学校成绩最好的女生,门门功课都是第一名,带着老花眼镜的校长曾经自豪的说,他们这一届可能会诞生学校历史上第一个考取清华北大的学生。全校师生都知道,校长说的这个学生便是闻人若。在那个成绩代表一切的镇办高中里,没有任何男生有那个自信去招惹老师心目中最佳学生的她。可是,他有!在众多男生的起哄中,他趴到她的窗口,撑着下巴和她搭话。他看到她脸“唰”的一下红了,红得就像是花圃里随风飘摇的枫叶。她低着脑袋看都不敢看他,两只手紧紧的抓着一张试卷,因为紧张试卷的边缘被她抓出一道裂痕来。他就知道自己的魅力是这个学校任何女孩子都挡不住的,心中越发得意起来。他向她借了一本英文课本,这个借口实在很烂。不过,谁又在乎呢?他翻着写满了注释的英语书。平整的页面,隽秀的字体,就和她的人一样,一本正经而索然无味。那本英语书被他当做初战告捷的战利品,在他们班全体男生手里轮番炫耀一番后,被抛进了垃圾桶。众多女生倾慕的目光中,他笑着和她说:“我请你吃饭吧?谢谢你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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