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绝种Omega_分卷阅读62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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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27 (第1/3页)

    准确的说,是吴二狗单方面仇视知星。

其实想来也可以理解,如果你是吴二狗那种从小皮到大的,隔壁却又恰巧住了个“别人家的孩子”为榜样,你肯定也对他喜欢不起来。

且这个“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的没天理,自己却总被做反面比照的对象。

偶尔去帮家里跑个腿买瓶酱油,都要听人小声议论说:“...啊呀,既然是住在对门的邻居,怎么可以差这么大呢?”

“知星那孩子每年都有奖学金可以拿吧?吴敬卿呢?又考倒数?白瞎了这么好的名字...”

吴二狗同学咬牙切齿。

是的,二狗同学有个相当文雅且富有知识分子气息的名字,叫做“吴敬卿”。

但也可能是这个名字过于绕口,也可能是这名字跟他实际不匹配,反正认识的同学,都叫他“二狗”。

是了,大家理想中的“吴敬卿”,该是温润如玉的少年模样,知书达理,学识渊博,高挑白净,前途似锦。

可是真实的吴敬卿不仅学习不好,个子也不高,皮肤黑,还有点敦实,皮小子一个。

还是二狗比较写实。

二狗有点生气。

别人这么叫可以,但隔壁那个学习好的书呆子竟然也这么叫他,他就很不能忍。

这是嘲讽。

他就总看不惯知星,还在上学放学路上堵着他几回,仗着自己敦实将知星小鸡崽一样的教训。

知星打不过他,只好去请外援,后来二狗就被他妈揪着耳朵去上门道歉。

不过这些都是年少时候的梁子,后来就不至于动手了,而且见面也没那么容易。

知星考在隔壁城市做老师,二狗留在家里继承了家里的店铺。

但还是不对盘。

主要是二狗看不顺眼知星,觉得他在大城市做了老师就飘忽了,就看不起老同学了。

知星更加莫名其妙,老师这职业虽然看上去很体面,可是论收入呢,是绝对不及做生意的。

他连个糖醋排骨都不舍得吃,更不用说找伴侣了,攒点钱不容易,以后还要买房子,日子过的苦哈哈。

反倒是二狗,听说家里已经给介绍了相亲对象,房子和车子都是不缺的,现在的话,估计小娃都会跑了。

他哪有资格看不起别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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