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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3/3页)
a——再也不见了。回到他空荡荡的大房子里,洗漱之后,换上一身崭新的行头,他又变回了那个不可一世的科学鬼才——卡缪。但卡缪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个非常严谨的人,等身体里的情、欲退却之后,他开始认真的思索自己为什么会失控。他的眼神落在换下来的脏兮兮的衣服上,在经历了混乱的一天之后,它看起来完全像块抹布了,但在那浅色的衣领上,却有一块暗色的血迹——那是叶清的血。然后他去找了埃利斯。他们两个的性格其实蛮对盘的,一个跳脱,另一个不靠谱而且跳脱,在慢慢的熟络了以后经常厮混在一起。埃利斯已经是一名十分出色的机甲维修研发师,但时间并未让他的性格有丝毫的改变,听到有人找他,他兴冲冲的从工作间跑了出去:“嘿,阿布!”但卡缪今天可不是来陪他玩的:“我上次给你玩的那个仪器,拿来我用一下。”“我给你拿去。”埃利斯如风一般的跑回去又跑回来,手里拿了一个精致的白色的小仪器:“这不是用来测验契合度的么?你怎么突然要用?你找到心仪的伴侣啦?”话虽这么问,但却是不可能的。埃利斯在心里说。相处了这么久,他也大概知道卡缪是个十足的享乐主义者,根本无意去寻找另一半。这精致的小仪器也是卡缪闲时无事做来玩的,可以通过血液测验两个人之间的契合度。打个比方,以零到一百为标准,那么伴侣之间的契合度一般在六十以上,alpha和Omega的人种契合度会更高一些,约在百分之七十以上,而alpha之间由于信息素互斥的关系,契合度很少会超过百分之三十。但这数据其实说明不了什么,因为契合度虽然有影响,但凡事无绝对。若是真心相爱,哪怕契合度不高也可以在一起和和美美的过日子;有的人契合度虽然高,但就是处不来。因此,卡缪将这东西做出来觉得有些鸡肋,稀罕了两天就丢给埃利斯玩了。卡缪不理他,而是自顾自的取了自己的血液和叶清的血液进行试验,埃利斯也不走,饶有兴趣的在一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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