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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2/3页)
/br>这一刻钟无比漫长又拖延。慕锦起身走到窗边,狠狠推开窗扇。远处是被山峰咬了一口的斜阳,缺了的一角犹如下撇的嘴角。霞光染上的不是喜庆的艳红,而是悲凉的血色。慕锦想要挂起一抹轻松的笑意,牵动脸部时,发现自己脸上、手上,连同心底蔓延出一种陌生的情绪。他看着斜阳,感觉过了一年半载,才听见敲门声,“二公子,晚膳准备好了。”“嗯。”慕锦回神,发现远山上的夕阳只落了一半。“二公子,出国公文办妥了,明日即可启程。从百随国界到百随京城,快马需一日。我已备马备干粮——”寸奔布好饭菜,看了慕锦一眼,倏地住了口。“嗯。”慕锦坐下,执起筷子时,才惊觉自己手背上有一滴透明的水珠。像是房间的屋顶漏了雨。……“二公子,属下先行告退。”寸奔离开,给慕锦一个独处的时间。慕锦慢慢地吃饭。远山彻底吞噬了落日。山峰的余晖,是夕阳挣扎时溅飞的鲜血。看,天上残阳,地上高山,也离不开自相残杀。凡人的生死更加微不足道了。慕锦坐了许久,又招来寸奔问:“今夜能否启程去百随?”寸奔说:“百随夜晚风沙大,不方便赶路。”“嗯,休息去吧。”“是。”二公子是聪明人,自会衡量利弊得失。半夜,慕锦整装待发,敲开了寸奔的门,“回府。”寸奔没有意外。二公子做事果决断然,当他犹豫的那一刻,寸奔就隐约猜到了二公子真正的选择。临上马,慕锦回头看了一眼百随的方向。和五皇子的谈判不一定会顺利。明天过境百随,到京城还需一日,若是谈判来回切磋三五次,那又要耽搁几天。晚几天回去,还是早几天回去,区别可能就是那个女人的尸首冰冷或者温热。若是皇上口中的皇家男儿,慕锦应该义无反顾地向百随出发。可惜,走不动。大局是重。然而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个女人成了重中之重,他竟一无所知。起初就是觉得她好玩、有趣。乍看聪明,却傻气到舍己为人。他好奇,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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