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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7 (第3/3页)
知非脱口说话时候其实没考虑过那么多,完全只是趋于好胜心跟胜负欲作祟才问的。人的性格转换必定是有原因的,或好或坏,隐晦而不能被提及的居多。宋知非自知理亏,半敛了眸,不再吭声,味同嚼蜡的扒拉了大半份盒饭就饱了。半份饭的时间,宋知非脑内不断的拼凑三年前薄幸的样子。之前她跟薄幸相交甚浅,在非常烤烧烤店里见到的少年薄幸,相貌出众,带闪耀耳钻,整个身上都贴着桀骜不驯四个大字标签,会跟自己合谋坑他兄弟,会仗义的出手帮自己,但大基调还是冷漠的,说话做事都带了几分疏离。宋知非永远都记得监控里看到的薄幸,幽暗里蜡烛的火光映着薄幸侧脸,漂亮的像是稀世之宝,凡人不能轻易触碰。自己生日那天,薄幸明明跟着顾意到了比邻南加州的俄勒冈州,却放了顾意鸽子,自己拎着相机去了火山湖口公园拍照片。也不是个会特别在乎旁人看法的人,加上帮自己教训酒醉大汉那天薄幸讲的话。宋知非认为少年薄幸似乎要更坚持己见一些。她无条件喜欢那种少年气,朝气蓬勃,棱角分明,会为了理想而挣扎,明知不可为也要在荆棘丛中踏出片天地的冲进。即便那种少年桀骜不被大众所认同跟喜爱。现在的薄幸更柔和,像是块被打磨过后的璞玉,太完美了。他不再跟少年时候一样,会带闪耀夺目的耳钉,收敛了锐气跟锋芒,连带着也掩盖了少时那份得天独厚的冷漠气质。但是宋知非经常在薄幸独处时候望见他神情里的冷淡,仿佛那种冷是骨血里带来的,虽然在人前被薄幸努力压抑、掩饰掉了。****薄幸吃完饭盒里最后一口米,拿纸巾擦了嘴,才回答宋知非刚才的问题。他答的认真,琥珀色瞳仁凝视着黑眸,薄唇抿了下,缓缓道,“因为我祖母的离世。”声音低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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