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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4 (第3/3页)
担负起养家的责任,她当然不会反对喽!宋城说做就做,第二天上完工,就去知青点找李达。“啥?进山打猎?”“没错,最近肚子里不是没油水么,咱们进山去碰碰运气,如果能打到点啥的话,咱俩一人一半,拿到我家去烧,怎么样?”饿肚子的年轻人,那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几个月前粮食最紧张的时候,知青们那是想尽了各种办法,逮麻雀,掏田鼠窝,下河炸鱼……总之,一切都是为了嘴。李达望着宋城的笑容有点猥琐。“这结了婚的男人就是不一样了啊!”从前他们这么干的时候,宋城可从来不跟着,而是想办法去原家蹭饭或者是哄骗原家小姑娘接济。没想到,这才结婚第一天,就勤快起来了!头一夜里,两人的运气还不错,逮了只野兔。宋城早就带好了工具,在山溪边上把兔子洗剥干净,用野草盖着放进了筐里。大队仓库这边在村边上,离得其他人家都有点远,这得亏是离得远,不然就宋城和原歌两个人的那个半露天简易草棚厨房,炖个兔子,还不得把人都给招来?李达搬了块大石头,坐在灶台前,一边往灶里添着柴火,一边就看着宋城在腰上系了个破围裙,在那儿掌久做饭……而新媳妇原小铃呢,则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手里拿着本书,在那儿看呢,还看得有模有样的……这两口子的表现,倒像是原小铃是知青,宋城是村里的一样。李达闻着锅里渐渐跑出来的肉香气,心里怪叫一声。真是邪了门了!宋城这个娇气的家伙,真跟那个故事里说的那样,三年不叫,一鸣惊人。就比方说今天下了工,他们进山打兔子那回事吧!宋城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就在山路上东瞅瞅,西望望,手里拿着块尖石头,他还没反应过来呢,宋城就把石头砸出去了,这一石头就砸中了一只兔子,好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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