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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1 (第1/3页)
援他一点,好不容易抽了空,跑去看他刚成家一年的大哥。就看着他大哥家的锅里,煮的是一锅清得见水的玉米糊。看得他把自己怀里揣着没舍得吃的半拉窝窝头给放在灶台,扭头就走啊……穷则思变,变则通。原身就觉得,他之前想的在村里干上几年,做出什么成绩来,就可以回城的想法,好像是行不通了。没看他哥家的日子都过成什么样了!他大嫂还怀着呢,都吃不饱饭啊!他不如就在这村里扎下来算了。反正离着县城老家也不远。原身就向村里姑娘小铃表达了爱意。这个年代的人做事说话都比较含蓄了,原身就给小铃写了一封信,信里的内容也都是什么夸奖“你下地锄草的活干的比其他姑娘都利索”“你唱歌的声音也最好听”之类的,总之这是一封吹爆彩虹屁但是半个字都没提到表白的。但小铃姑娘却是秒懂了。小学毕业的她文化程度虽然不如原身吧,但也是村子里姑娘文化程度前百分之九十的了。好多人只上了三年小学就回家干活了!收到人生第一封情书的小铃姑娘,就被原主给拿下了。男未婚女未嫁的,而且也不用担心隔得远男的会跑,比如那些外地城里青年,家离得那么远,将来万一政策不一样了,他们就拍拍屁股回城了,留下村子里的姑娘怎么办?小铃姑娘家里的条件在福来村算是很好了。她爹老原是大队的支书,她家就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哥哥比小铃大好几岁,已经成家娶了媳妇,还没分家,一家人正好是没啥负担,都是青壮劳力的时候。原身宋城跟小铃谈起了对象以后,伙食水平一下子就上升了。原身就不用在青年居住点里吃那个难吃的大锅饭,经常的可以和小铃回家蹭点原家的饭。倒不是说老原以权谋私啥的,村子里住得近,谁家有点啥都能看得见,想谋私也不容易,而是毕竟守家在地的,能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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