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软饭王_分卷阅读10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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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07 (第3/3页)

这家境不太好,但也不是很差,毕竟还有伺候的仆人……

馒头有宋城的拳头大小,看着有些粗糙发黄,真是两辈子都没吃过这么简陋的食物了,但宋城这会饿得不行,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啃了一大口。

嗯,这看着不怎么样,吃着还不错,居然吃出了麦子的香甜……大概就是原生态食物的好处吧?

一个馒头一份青菜下肚,宋城就像是低电量的手机终于充满了两格电一样。

身上也有劲了,脑子也好使了!

原主的记忆也能灵活调用了!

宋城看了原主的身份经历,好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天啊!

这是上天对他上个世界不肯好好当演员反而砸了演艺界的锅的惩罚吗?

原主的故事,即狗血又凶险。

原来,这个世界相当于宋城本原世界的一千多年前。

前朝末年,诸侯并起,各自割据,你征我战,混乱了几十年。

然后呢,就有位好汉去找到同乡的另一位好汉,大开嘴炮忽悠能耐,说服了这位相信,只要他们俩联合起来,再纠集乡党子弟,一定能组建出一支战无不胜的勇猛队伍。

这位好汉的理论很简单啊。

我在十里八乡那是出了名的能耐人,朋友多,名声好,你在十里八乡那是有名的打架好手,闲汉青皮听见你的名头都闻风丧胆,咱俩联手,还怕大事不成?

打架好手一听,这位大哥说得好像有道理啊,于是就真的收拾了家当儿郎,跟着大哥一道起事,先占下了两个县城,没多久,大哥又用他那优秀的忽悠能力,动员了邻近好些豪强入伙,就这样,滚雪球一样的,人马越来越多,地盘越来越大。

等到地盘有宋城原生世界的一个省那么大的时候,大哥就称王了。

因为当时起事的时候是有那位打架好手的,大哥也跟他拜了把子互称兄弟,说将来要是打下了江山,咱兄弟平分呗!

本来这话听着多温馨,多有兄弟情义啊,大哥随口许下的时候,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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