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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拉她往广场中央走,自然地走到外侧,将她护在里侧,低声轻嗯一声。两人认识早,按照现在发展,她要是再主动点,说不定明年连娃都抱上了,但眼下不是考虑这些的问题。“老实说。”“什么?”早晨七点不到,雾还没散尽,广场行人渐多,城市面临苏醒边缘。两人就牵着手,慢悠悠地走。“你是不是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对我嗯……”她很含蓄地问。男人停下脚步,头顶一声哼笑,不屑的,十分嫌弃,“屁!十六岁你毛都没长齐呢——”南初:“那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难不成在部队里,你一下就喜欢我了?!”女人好像对这些问题格外执着,当初沈牧就在他耳边科普过类似这种——你什么时候喜欢我?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穿什么衣服?我跟xxx谁好看?你跟那xxx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做过什么,到哪步了?幸好对于林陆骁来说他没前任,所以前女友的对比问题省略了。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她的。这个问题,他真没答案,自己也曾在一个晚上关灯想了好久,发现自己对这姑娘十分在意,那晚上网搜了不少关于这姑娘的新闻。乱七八糟的八卦杂志东拼一块西凑一块,也算是把这姑娘的这二十几年有了个大概的了解,就连一些不着边际说她父亲是黑社会的新闻都看了。然而,看多了那些,心却越发疼,小小年纪,到底是承受了多少。但转念一想,幸好,遇到他了。他把人一提,拎上车,塞进去,倚着车门说:“小时候,喜欢枪,坦克飞机,我父亲就带我去军事馆摸了一把,回家就哭着闹着要去当兵,我父亲说当兵苦,要吃很多常人吃不到的苦,我那时候不信,上了军校,体会到了,确实苦,泥地里打滚都不算事儿,野外生存的时候扛枪被人俘虏,泡在冷水里两天也都扛下来,但到现在都没后悔过当兵这件事,我这人专一,甭管什么时候喜欢的,但喜欢一件事儿,就能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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