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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1/3页)
林晚醒悟了。原来神奇的不是科技,而是陆淮。半夜爬床事件发生在两天前,此后犯人陆淮做了整整两天的门神,全天二十四小时守住关卡,管你晨跑还是遛弯去,统统都来一句话:要和好吗?“要和好吗?”经典台词出现了。余光中的陆淮散漫无骨,犹如一颗长坏了的树,歪斜地靠在墙边。察觉到眼神,他忽然侧转过脸来,脑袋贴上门扉,用很静、很沉的注视予以回敬。那对漆黑的眼珠里仿佛藏着千言万语。他就这么看着她。就这么拖着长调说出第三句话,“结婚吗?”林晚眼神闪烁。结婚。这两个字不管在哪里听,也不管听多少遍,其间震撼性从未减少过。每次心脏都会像童话故事里的小鹿那样乱撞,但每次都无法回答。之前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占用别人的身份——或者说没有那么强的意识——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吃吃喝喝好不自由。直到发现这个问题,犹如小偷一旦意识到自己的身份和处境,顿时变得惶恐不安。连享受生活都觉得罪恶,遑论恋爱和结婚?林晚想拒绝他,想拿出那天晚上的气势狠狠赶走他。幻想中的自己冷血无情,真正面对陆淮却低入尘埃,说出‘我们已经分手了’九个字,已经达到极限。这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的话。按耐住满腔的酸涩与懊悔,林晚偷偷留意着陆淮,既不希望他不高兴,又不希望他无所谓。一个头脑快分裂成两半,连真正的希望都弄不清楚。不过陆淮的反应介于两者之间。“我明天再问。”语气中听不出情绪,他的眼神往下滑,旋即抽出口袋里的右手,对着她手上大包小包的东西动了动手指,“给我。”被无视了吗?林晚眼皮跳了跳,“我们已经分手了。”“给我。”他还是那样说。这个时候的陆淮很强势,脱去小白脸这个身份,突然露出让人毛骨悚然的本性来。再这样下去的话,又会重复那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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