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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2/3页)
次是他第一次出了他的舒适区作案,他住在邻近的城市里,驱车五小时来到帕萨迪纳市来寻找刺激。只可惜他遇到了li。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chapter14回头无岸(下)杀手拿走猎物身上的东西作为自己的战利品其实是一件很蠢的事情,因为这就等于给你的天敌留下能寻找到你的面包屑,毕竟不是每个杀手都拥有一个标配装备——焚尸炉,他们其中的大多数注定不能完全的毁尸灭迹,留下尸体是必然的,这样的方式被发现也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深埋丛林的尸体被带着狗跑步的人无意中发现,绑着石头沉入河流的尸体被无聊的潜水者发现,藏入下水道的尸体结果总有好奇的工人去到那段不用检修的隧道,如此种种,你拿走的战利品也总有某个灵机一动的警察发现,并找出其中的关联。Li在布置好自己的“工作间”时,她就想好了,她是一定不会去傻到拿什么战利品的,她既不会剪断猎物的头发将它们编成手链,也不会拔掉他们的牙齿回去串成项链,当然也不会去收集他们的手表戒指一类的东西。想法很好,但是一切都抵不过统计数据,数据显示:百分之九十的杀人犯都会从被害人身上取走战利品,没有战利品简直相当于这次的活白干了。Li高估了自己,她也在那百分之九十里面。Li小时候的记忆太过糟糕,所以造成了现在的li比较偏爱折磨猎物,不过人和松鼠毕竟不太一样,活剥了松鼠并不会留下多少血迹,活剥一个人不仅工程浩大,而且事后清理会很麻烦,她是来体验肾上腺素的飙升感的,不是过来化身女仆来擦地板的。不流血却可以折磨猎物的,li选择用电击,持续,强久,也不会太吵闹,只要控制好电压,她想折磨多久就折磨多久。猎物随着电流的不断进入而不断抖动,不受控制而不断晃动的手指吸引了li的注意力,这个猎物拥有一双很好看的手。Li的手也很美,但是女性的手美和男性的手美是完全不一样的,修长、宽大,指腹带着薄茧,蓝色的血管在手背上凸起,美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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