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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居 (第2/5页)
我见过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我知道这样说很怪,但这节骨眼就请你相信我吧!我想帮助你不被警察抓到!」 我说实话,她不相信。正常的。 「还说不想强姦我!」她说,语气像跟老师打小报告的小女生。 我耐心的解释,虽然这冤屈有些难洗刷。毕竟,谁会相信将杀人犯接回家的怪人? 「或许你很难相信,但我真的不会动你!这间公寓是我买下的,我的家,如果你要躲警察没地方去,想住下来也可以,我明天就去帮你买些必需品。」 我说。她不知是相信了,还是懒得再猜测,耸耸肩不再针对这问题探讨下去。 大概是信了吧!我想。 「所以…要怎么称呼你呢?」我有礼貌的问。 以后还有段时间要相处(如果有的话),一直没有称呼是件很麻烦的事,总不能对一位小姐称呼喂!你!女人!之类的吧! 「疯子,肖ㄟ的那种疯子。」她给了我不是正式名字的称呼,还特地用台语强调,怕被误会是谐音。 被这答案逗乐,我轻笑了一下,「那好吧!请多多指教了,疯子小姐!」 面对我的反应,疯子小姐无言已对。 我有些得意她是现在这副表情。 「你不问我任何问题吗?」她眼睛瞇起,狐疑地望着我。 「要问什么问题?」我装傻,假装我从没想过。 「我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被我杀的人是谁?……通常不是会这么问吗?」 疯子小姐说的那些问题,正好我全都想问一次,甚至更多更多,恐怕一本百科全书厚的问卷都无法满足我想问的所有问题。 可是我没多问,只淡淡地笑着。 「等你想说的时候我再听!」 在美丽的女人面前,男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矜持。 我自己觉得,我是那矜持得最严重的人。 现在假装绅士的对疯子小姐这么说,内心早已像新闻记者,着急的想将麦克风靠近疯子小姐,再架一百台摄影机对着她问所有杂七杂八的各类问题。 想像归想像,实际上我并不会这么做。哪怕我脑袋瓜里有一千零一个问题想一口气倾倒而出,我仍坚持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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