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96 (第2/3页)
/br>剩下几个大妈在那里赞叹连连:“这姑娘时髦,模样好看,看着水灵,还是京师大学的,真好。”福宝就在大家赞赏的目光中下了车,终于来到了萧定坤家的小区,他家小区叫做北光里三号院,是去年才新建的小区,五层红砖楼。进了小区后,福宝看着楼牌号在那里找,这是一号楼,这是二号楼,萧定坤家住五号楼,那就是要继续往前走,谁知道正走着,旁边一个牵着狗的女人走过来。福宝在扫过最初一眼后,觉得眼熟,又忍不住看了一眼。对方烫着到肩膀的卷发,卷发是小卷,因为抹了头油的缘故油光发亮,身上披着一件黑色呢子大衣,露出里面的羊毛裙裙摆,脚上穿着时髦的黑色小皮鞋,手里牵着一条卷毛狗。主人和宠物的发型有些像。对方也在看她,看了几眼后,彼此都认出来了。这是孙丽娜,在平溪生产大队下乡了多少年的知青。也就是福宝上了大学后,大规模知青也开始返城了,孙丽娜应该就是这个时候回来的。她现在的样子可是和在乡下完全不一样了,十年劳动,本来和普通农村妇女没两样,结果一回来就像过去没解放前的阔太太,烫头遛狗。只是没想到,她竟然和萧定坤同住一个小区。孙丽娜显然也认出来了福宝,她也很吃惊,福宝变化太大了,太大了。之前的福宝还只是长得好看,但天底下好看的人太多,好看又怎么样,只是乡下丫头而已,但现在呢,这面包服是最近小年轻刚刚时兴的,这一头柔亮的直发,气质出众,水灵灵地站在那里,乍一看就是城市里长大的年轻时髦女郎,还是顶顶出色的那种。孙丽娜盯着福宝的脸,看着那富有弹性柔亮白嫩的脸,好像刚剥的鸡蛋白,真是让人看着就眼酸。想当年,最初见到这福宝,她还是个几岁的小姑娘,土得掉渣,傻傻的连都不知道,只能用仰慕羡慕的目光望着自己,望着自己这个城里去的下乡知青。那个时候自己是最好的年纪,穿着打扮就是乡下小姑娘眼里最时髦的城里人。她甚至可以从小姑娘渴望羡慕的眼神中看到她对大城市的向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