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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3页)
br>柏妮丝连忙点点头,用“颤抖不安”的声线道:“我知道了。”蝙蝠侠没再说什么,他退回坐驾上,发动车子。看见他离开,柏妮丝终于都松了一口气。她拍拍自己的胸口,心有余悸的喃喃自语:“哎哟吓死我了。”蝙蝠车开出了一小段路之后,蝙蝠侠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他仔细地回想刚才的细节,然后察觉到什么似的,凌厉的眼睛一看倒后镜,那里还哪有金发女人的身影?……柏妮丝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大概一个小时?看见前方有灯光的那一刻她激动得差点就哭了出来。她竟然真的逃出来了!运气也太好了吧!可是等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她又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慢着。她才想起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她的家在洛杉矶。……哥谭的地理位置在哪里来着?柏妮丝:“…………”……哥谭,位于新泽西州东部,面临着大西洋,去纽约大概三个小时的车程,人口630万,比纽约市少200万左右,是新泽西州的第一大城市。这是柏妮丝进城后收集到的讯息。由于柏妮丝身上的装扮实在太奇怪了,她从一户民居挂在外面晾干的衣服里顺走了一套女装给自己换上。……她真的不是有心提高哥谭的犯罪率。然后一个急切的问题就是,她身上的所有家当就只有一把那个绿眼睛小哥哥给她的枪,没有钱,没有任何身份证明,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今晚可以在哪里过夜。不过还好,只要她一把枪亮出来就能将对她不怀好意的小混混赶走。她这两袖清空的穷酸模样不见得有多少钱,可想而知那些人也不是为了钱。柏妮丝不禁感慨,长得那么好看不是她的错啊。柏妮丝打算去卖掉这把枪,这是她唯一的办法,她不想沦落到要出卖身体的地步,那还不如乖乖的跟小丑走。不过现在的深夜时分,店铺至少也得早上才开,她只能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到天亮就去卖枪换钱,那她就能租旅馆住了。之后的再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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