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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1/3页)
行州和沈妤从悠山县城的车站里出来,接他们的却是一个六十多岁的小老头儿。老头儿是姚之平喊来的,脸被毁了,看不清长相。他是外地人,前些年才搬到夕山来,旁人喊他老刀疤子,用夕山当地的话叫来,其实有些像是骂人的话。可老刀疤并不在意,他还挺爱听。他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精通歪门邪道,就算没能遗臭万年,到老了取这么个名字,既风光又敞亮,也算是赞美。不过老刀疤不如年轻时生龙活虎,已经不能再与人唇枪舌战了,他的肺里长了挺大一个泡儿,治不好,说得多了就扯着心眼儿里疼。于是只能一路敲着烟杆咳嗽着,带动颚下那块寸长的刀疤,胜过千言万语。进山的路有些长,远没有许多书中写的那般惬意。沈妤不但没能如想象中那样看遍山野春色、纵情高歌,还不得不在一路剧烈的颠簸里,小心捂住自己的左半边屁股,抓着拖拉机里的半根铁把手,偏头往外使劲杵着,以此来躲开这一路迎面扑来的旱烟与拖拉机浓雾。老刀疤回头看见沈妤的模样,略为局促地笑了笑,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收起烟杆放进车头的铁盒里,开口大如响雷:去后头你对象那儿坐着,别扯坏了我刚换的把手,金贵着哩。沈妤耸着肩往后挪了挪屁股,偏头看见陆行州闭眼沉默的样子,没有回话。这车是老刀疤的命根子,沈妤看得出来,按照老人家的话来说,宝贝疙瘩换成毛爷爷头,得比自个儿的命还多上几张。但到底也是多年的老物件了,一路不停的起火、抖一抖、熄火、又抖一抖,时不时的卡住一口气就像是马上要仙去。但老刀疤看着一点儿也不着急。他的日子多长啊,正好趁了停下来的空档下地歇息一会儿,靠在车边抽一袋烟,或是采一把路边的野草放进兜里,“哼”的一声显得骄傲无比,他说:“你们看这日头多好呐,今天是老天爷赏了脸,让你们两口子看见这些最漂亮的东西。”沈妤偏头望着路边的一片菜田,没有听清老刀疤的话。陆行州却在此时慢慢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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