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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1/3页)
起来,“再给你戴上猫耳朵,把你手绑起来,将你衬衫纽扣一颗一颗解开,再对你为所欲为——”“你!”沈慕之脸迅速涨红,心脏像是要从喉咙里跳出来,头皮都泛着麻。好半天,沈慕之才红着耳根,“这还在外面呢。”岑书白抓住重点,“在家里就可以吗?”“你怎么老想这些事。”沈慕之这回羞得都不敢看岑书白了。岑书白甚至都能感受到沈慕之手在不停颤抖。果然这种事对沈慕之来说,还是太早太刺激了吗?要不,她过个一年半载再提?岑书白正考虑要不要把开吃的时间延期呢,就听到沈慕之故作镇定的声音,“你如果真想那么做的话,可能得等几天。”诶?这信息量,有些大啊。岑书白惊讶的眼神有些灼热,热得沈慕之觉得自己脸颊已经烫得可以煎鸡蛋了。但沈慕之还是强行按捺住心里的羞意,“你喜欢什么颜色的猫耳朵?白色还是黑色?要不要一起买个猫铃铛项圈?”想象着沈慕之戴上猫耳朵,猫铃铛,被绑住手的模样,岑书白不由咽了咽口水,“……你好了解的样子。”“我虽然不了解福宝的观影喜好,但我知道你的择偶标准。”沈慕之幽幽看了眼岑书白,“每一篇文里,都能或多或少反映作者的喜好。福宝你就喜欢双眼皮大眼睛,年轻漂亮的男孩。而且逆袭记中,小王子也曾为瑶光帝戴上猫耳朵讨她欢心。”岑书白眨了眨眼,咬上沈慕之唇瓣,“我的好慕之,等我这篇存稿到3万了,我们就去旅行吧。”“都说婚前得两个人出去旅行一趟,才能判断彼此适不适合组成家庭。”沈慕之风马牛不相及地来了句,“福宝想和我结婚吗?”岑书白没正面回答,只是狡猾地回了句,“看你表现。”“福宝真狡猾。”沈慕之泄愤似的在岑书白脖子留下一颗草莓,完了又怜惜地亲着它,“可我还是控制不住地喜欢你。”岑书白笑着摸上沈慕之修长的脖颈,觉得谈恋爱果然有益于身心健康。因为和沈慕之约好要去旅行,所以接下来几天,岑书白码字的时候,沈慕之都很殷勤地给她倒水切水果,顺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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