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都以为是她先动了心_分卷阅读2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6 (第2/3页)

,和他交换了一个缠绵的吻。

“今天我又有口福了。”岑书白亲了亲沈慕之有些湿润的眼角。

沈慕之低低“嗯”了声,“只要你愿意,以后天天都能有这个口福。”

岑书白知道沈慕之在暗示什么,但她不确定自己适不适合婚姻,也不确定自己对沈慕之的喜欢是三分钟热度还是会长久。岑书白给不了沈慕之关于未来的承诺,所以她只能生硬转移了话题,“我们快走吧,不然菜都凉了。”

虽然沈慕之有心理准备,但看到岑书白转移话题,心里多少还是会有些失落的,“福宝,你不喜欢我吗?”

沈慕之难过的时候,声线就低了一些,而且尾音拉得比平时长一点,听起来又委屈又可怜。

“我喜欢你啊。”岑书白捏了捏沈慕之耳垂,柔声说:“我要是不喜欢你,怎么会和你在一起呢?”

刚交往那会沈慕之很吃这套,但现在却有些不奏效了,“你喜欢我,但不爱我。”

沈慕之说完这话,心情就有些低落了。

他手还牵着岑书白往家里走,但却垂下了眼帘,不去看她。

沈慕之过于浓密的睫毛似乎随着傍晚的微风轻轻颤了颤,也撩动了岑书白心弦,“慕之......”

如果沈慕之说话语气强硬,岑书白虽然会愧疚,但却不会太放心上。可沈慕之心里难过,却没有和她吵架,而是对她示弱。

岑书白那颗心,就被沈慕之那楚楚可怜的小白花模样给浸软了,“我是爱你的。”

在那一刻,岑书白忽然明白为什么有些男的知道对方是故意装可怜的小白花,还会护着她了。

小白花要是长沈慕之这模样,换她,她也护着啊。

沈慕之是岑书白从没见过的类型,大概是性格和职业原因,沈慕之比常人要来得直白和坦诚。但这种特质不惹人烦,反而让人觉得沈慕之有颗赤子之心。

沈慕之没受过任何委屈,哪怕爷爷去世了,生活依旧优渥。所以沈慕之的爱恨都特别分明,讨厌的就直白地说讨厌,喜欢的就热烈去追求。没有任何犹豫,让人没办法忽视。

而岑书白喜欢他,也是因为沈慕之对她的喜欢毫不掩饰。

没交往前,沈慕之是生人勿进的高冷模样。但交往之后,岑书白才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