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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1 (第2/3页)
起来,眉眼间的冷淡都因为这个笑容柔软了下来,一片春光。叶长安被那笑容给晃了一下,装作若无其事地看风景,开口说的话却有些词不达意:“我的工作对环境有些高……倒不是配置,而是环境的感觉……”“是不是作者对一件事和一个人通常都会用‘感觉’这种词来衡量?”他漫不经心地问道,却让叶长安瞬间有些不知道怎么回答。良久,她抿了一口微醺的酒,这才答道:“不是的,写作是讲究灵感,它并不是实质的东西但确实很重要,也不止适用于作者这个行业。通常从事创作型的,灵感至关重要,但和人无关。”沈默哲见她神色微有些认真,这才自查自己刚才是不是说话说重了些,略一斟酌,才解释道:“我没有轻视的意思,相反,是好奇。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排列组合,却能组成完全不同的故事,对于我来说,是很新鲜的事情。”叶长安默然,随即便理解了。沈默哲是理科出生,要说这个男神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作文不太好。但这个不好,也是和他其他的科目比较,才得出的。小颜曾经说,“老板其实语文很糟糕,严格来说是作文,六十分的作文他只能拿4o分,但语文分数还那么高完全就是靠别的基础题不做错……”“其实作者相反是比较理智的,因为大多数她们的想法都写了出来,也看过太多故事,知道太多的道理。加上写文耗费心力和时间,与外界的沟通反而比常人要少许多……”她顿了顿,这才继续道:“反而和人接触时,更注重效率实际。”大概……是这样。叶长安微微皱了下眉,却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时候自己的确喜欢凭着感觉做事,不过并不想告诉他。她对他的喜欢,从来不是因为一时的感觉,而是经过时间沉淀,一点一点加深,在她心里筑起一座城池,只容他进驻。沈默哲抬眼看了她一眼,并未作声,只那眼神却是意味深长。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叶长安才明白他这一瞥代表了什么。因为他后来问起:“那你那次离开b市,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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