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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2/3页)
br>明朗一想到严家那堆亲戚就头疼,飞速拒绝:“我跟朋友约好了看电影。你自己打车吧,这边闹市区随招随有。”严宝华也不强求,关掉手机叮嘱了明朗几句,转身就要离开。明朗左右看了看,问:“他呢?”“谁?”严宝华疑惑挑眉。“谢长风啊。”明朗见他妈要走,突感不妙——难道要他陪着那傻子买衣服?“哦,买完衣服她说要去洗手间,我就先走了。”严宝华拢着大衣,轻描淡写地说:“不用管她,玩你的去吧。过两天你爸回来,就别出门了。”明朗送走了严宝华,无所事事地在商场里转着,手机找了几个人都没回音,他们那帮夜猫子,不到中午是不会起床的。见时间还早,明朗索性上楼,去看看有没有早场电影可看。益成百货是这两年新建的高档商场,楼层设计精妙,大堂中空,几盏璀璨的水晶灯从顶楼吊下来,成为商场一景,据说这些灯就花了好几千万。乘电扶梯时,明朗下意识地瞥向水晶灯,眼风却扫到一个趴在三楼栏杆处的身影,正举着手机上上下下地拍水晶灯。出入这商场的人非富即贵,如此傻缺的行为,也只有一人能做得出来。明朗停在三楼的电扶梯旁,眼神看向上行电梯,糟心得要命。管吧,那人跟行为都太掉价,实在丢脸;不管吧,就那傻逼样,怕是连回家的路都找不到。明朗搭在栏杆上的手指轻敲了几下,长吐了口气,转过身,不耐烦地冲正拿着手机猛拍的谢长风叫道:“喂,过来。”语气活像唤街边的流浪狗。谢长风听到声音,转头看见明朗,眼睛倏地亮了起来,蹭蹭就朝他跑了过去。“明朗哥!”她身上换了套运动服,也是明朗的旧衣,略大了些,手腕跟裤腿挽了好几道折,脚下是一双旧得有些破烂的运动鞋。这样的流浪狗,除了自己也不会有人捡了。明朗在心里又叹了口气,眼神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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