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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1/3页)
池一步。因为她早在十三岁那年就把心给了童星出身的栾一骞。她对着电视立誓,要做个招人疼的好女孩,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这样,在未来遇见栾一骞的时候,能吸引到他,让他爱上自己,和他白首齐眉。她把自己当做羔羊,把给予和保留看成了一种献祭仪式。这十四年真的太难熬了。十三岁正是情窦初开之时,二十七岁她已明显感觉到了衰老,这中间都是空白的。那么多优秀的人锲而不舍地追她,而栾一骞又是那么的遥远,一日比一日远,他从十八线明星跻身一线,他越红,粉丝越多,她就越辨不清是替他高兴,还是为自己感到丧气。那些粉丝追着他全国跑,活跃在网络,为他准备生日会、为他掐架……做很多很多她自叹弗如的事情。她不是个特别聪明的女孩,做不到一边疯狂追星,一边让自己变得更好,相比之下,她选择了后者,只默默关注着栾一骞,酌情为他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因为他的女粉群体太庞大了,她不是栾一骞粉丝中最有钱的那个,最漂亮的那个,最有才情的那个……哪个最字她都占不下……不是没有动摇过,能坚持下来并不容易。尤其是最后的三年,多方压力接踵而至,她差点就被逼出了神经质。不过,她做到了。她坚守了十四年。在这十四年的纯上,她想她应该是占了个最字的。在遇到赵嵘之前,她纯洁,或者曾经纯洁过。她善良,或者曾经善良过。遇到赵嵘之后,她感觉得到自己的变化。她将自己孤立,面对周遭所有人,包括她最爱最亲的丈夫,她的纯和善已经需要伪装。☆、掳罪赵嵘的长相是属于比较特殊的那类。跨度颇大,可塑性强,跟拥有天然易容术似的,毫不费力就能做到扮什么像什么。所谓的扮,对赵嵘来讲依然过于刻意了,他只需改变衣着和造型,就能达到“换个人”的效果,说得猎奇点,单论视觉,赵嵘的高矮胖瘦能随他调控。一定要说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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