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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第2/3页)
,她叫唐糖,一听就很甜。我们度过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如所有人青春时期的恋爱。实际上她究竟长什么样子,如今过去十几年,我早已忘却,连同性格一并忘记了。也许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或处于选择性,或因为不由自主,人会忘记很多事情,就像卸下包袱。唯有如此,才能接着往前走,而不至于背着整座泰山,那样走不动,也喘不过气。我没想过的是,她高一结束那年会不告而别,这件事让我伤心了好久,因为我感觉很没面子,那时候面子大过天,我就是这么一个肤浅的人,还去买醉。没想到沈默生会在学校,没想到她整个假期都没回家。我买醉,她陪我,后来我忘了发生什么事,隐隐约约记得被人连拖带拽,全身上下都很沉重,像驼了八百公斤的秤砣。醒来后看到她,依旧在学习,分明喝的比我多,但却比我清醒。我发现自己的酒量连个女生都不如,心如死灰,甘拜下风。她素来不苟言笑,那天倒是笑了,颇有些冰消雪融的味道,就像初春的阳光照到雪上,有一种破碎的、闪烁的美。我第一次领略到她的美,一种超越年龄的,成熟的美,那一瞬间我有些自惭形秽,心里发誓也要活出个人样,我想我和她的差距太大,她的成就属于自己。我所依仗的成就和底气全都来自我爸,这样不好。我的发誓没过两天就被自己抛到脑后,毕竟轻松起来太痛快,想要变好却有千难万险,我可以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好好学习,却有千百种理由去玩。那个爱学习的我被爱玩的我直接打死了,于是我又开始玩的不亦乐乎。那段时间爸爸和妈妈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二姐高三,忙的要死,大姐在大学,一年只有两次回家,家中只有我一人。妈妈辞了保姆,给我钱让我在外边吃。我吃的不多,剩下的钱都充到游戏里,在里面呼风唤雨,只有这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有出息。我想我还是不够敏锐,很多事情在那时候已经有了端倪,但我一点也没察觉到。等到大厦倾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家里的东西一点一点减少,我没发觉。我是个傻子。爸爸不知所踪,债主围着公司和家里,一瞬间所有的事情都压在我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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