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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3/3页)
书,脑袋里全是那道安静、温和的身影,抱着头低叫一声:”酒媚,你真是疯了,居然做出这种事来——对一个从没见过的陌生人动了心。”那一晚躺在床上,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大脑越来越清醒,随后我索性放弃强迫自己睡觉的念头,起身来到客厅,一口喝完一整瓶冰冻矿泉水后,拿起那本书开始。书的名字很有趣——,哈,多么神奇的巧合,我忍不住地笑,红色一直是我喜欢的颜色,于是我越来越觉得这可能就是冥冥之中所谓的缘分,脑子里不停上演着偶像剧里那些粉色桥段……之后的日子里,只要没事,每到周日下午,我都会去那家书店“守株待兔”,很多时候我待上一整个下午,也见不到他,但有几次我很幸运地与他“偶遇”,他从来没看见过我,我总是躲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看他,然后在他走出书店时,悄悄跟在他身后,直到再也看不到他的背影。喜欢一个人是一件没有道理的事情,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那段日子里,我很快乐,前所未有的快乐——一种我每时每刻都对生活充满感激的快乐。自从和大学时的男朋友分手以后,我开始惧怕和躲避爱情,能再次体会这种只有学生时代才会有的心动感觉,让我觉得我还是鲜活的。也就是在那段日子里,我喜欢上了书页散发出的长长的岁月味道,也开始能一鼓作气地读完一本书,并且渐渐爱上那种融入别人的故事中的感觉。我一直没有向他表白,也没有试图和他说过话。每当我想迈出那一步的时候,怯弱又逼回我的脚步。我满足于那少得可怜的遇见,也习惯了跟在他身后,独自陪他走一段路的幸福感觉。我害怕一旦我真的让他知道有我这么个女孩喜欢他,他会抱歉地对我说(也许还会很温柔地对我笑,尽管他只是不想无礼地对待一个倾心于他的女子):”对不起,我已经有女朋友了”,或者“很抱歉,我已经结婚了。”无论哪一种情况,我都不想面对,或者说我害怕面对。我就这样默默关注了他一年多,而他一直也没有注意到我这个“偷窥狂”和“跟踪狂”。最后一次在书店见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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