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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3/3页)
脑海里面还停留这两小时之前,和闺蜜甲的对话。“你给你男朋友打个电话,叫他中午一起过来吃饭,我请你俩吃饭。”“算了,咱俩女人吃饭,叫他过来干嘛?”“你当年和毛裤谈恋爱的时候可不是这态度啊,那时候你走到哪儿都非得要带着他,和狗皮膏药一样。”“别提他。烦。再说了,现在都这么大的人了,谁离了谁活不了,在彼此都自由的基础上,只要在对方需要的时候陪在身边就行了么。”“可是你们连面都不见,也不怎么联系,你怎么知道他什么时候需要你?”闺蜜甲的这个问题倒是很有技术含量,起码在此之前我倒真的没有认真想过。我的恋爱观在大四那年有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可以说在恋爱问题上,从那一年之后,我前后判若两人。这要归功于闺蜜甲口中的毛裤,我连他姓什么都懒得一提,是因为这个人让我失望透顶。有人说,“每一个前度都是夏天的毛裤”,所以我后来管他叫毛裤君。和毛裤君之间的种种纠葛我本来早就懒得回忆,毕竟我现在思考的问题主角是李先生而不是他。或者这么说,他以后也不应该是我思考的主角。可是,造成闺蜜甲能在今天有此一问的根源,也正是这个毛裤君。毛裤君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但我一直都坚持他不是我的初恋,我宁愿把高中时候暗恋的篮球队的学长摆在他前面,我也不想把“初恋”这个矫情却美好的帽子扣在他头上。本科四年,我们在一起有两年半的时间,前一年半我是真的付出了200%的真心和精力,想要好好呵护这份感情。至于后面整整一年,我都用来思考要不要分手。我对待感情有点旁人也许无法理解的偏执,我不想像一些女人一样,今天要死要活地和你说分手,明天又哭天抢地地求复合,我觉得这种行为无异于将男人连同她自己的自尊心一起扔在地上践踏。那是对对方,对自己,还有这份感情的三重不尊重。有人说过,有两句话在说出口之前一定要慎重,一句是“辞职”,一句是“分手”。我对此非常认同,所以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来思考这份感情的未来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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