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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3页)
种相见恨晚的形容。这一聊就聊到了日落影斜。结果,她就只得住在了天界的客房中。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谨遵着中华民族的良好教诲耽莘决定潜伏外出。一只爪子方捞起一支脆皮流油的大鸡腿,另一只爪子已被人制住。一秒,两秒……十秒过去了,身后依旧没有半点儿动静。提着鸡腿儿的爪子往鼻子凑了凑,又凑了凑,终是忍不住:“我说好汉,既然被你逮到了我也就不小家子气了。”耽莘将手中的鸡腿儿往后一甩,忍痛割爱道:“给。”闷声响,大鸡腿受到激烈撞击从她手中滑落,在地上滚了几圈瘫在了地上。手上的控制依然在。不吃鸡腿儿?莫不是……耽莘眼神犀利在桌上扫了一圈,闷闷拿起一个包子扬了扬手:“给,想吃这个就给你罢。”包子,可是俺最喜欢吃的哇!轻笑声起,手上的力道瞬时间消失。耽莘立马来了个旋风腿回身:“哪儿来的小贼,敢来偷我的包子!”语毕,俺将包子结结实实塞进了嘴里。“耽儿这个模样倒是有几分意思。”黑袍锦带,墨□□浮,再看看俺,披头散发,杀气汹汹,整个一母夜叉。耽莘收了腿,慢悠悠拿开嘴中带着牙印儿的包子故作从容道:“原来是你?”高萧理了理衣袖:“难不成耽儿希望是巡逻的仙兵?恩?”又是这个“恩”字。奇怪的是,明明已经听过很多次,俺却还是一次又一次被打败,耻辱哇,耻辱!“你、你大晚上、大晚上的来这里作甚?”高萧望了眼她手中的包子,眼中笑意更深:“这句话应该由我来问耽儿吧。”应该是夜色浓厚,耽莘的胆子也不禁大了几圈,她扬眉挑衅:“就是来偷东西吃的,你想怎么着?”作为孤儿的耽莘自小便明白一个道理,被狗欺负时要比狗更凶狠才能将狗吓跑,因此今日他打算在鬼身上也实践一下。可是……天要亡吾,天要亡吾哇!暗黄的纸窗外人影闪过,一个,两个,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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