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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3/3页)
刺痛他的心扉。他并不知道这样的一句话,会成为了自己一辈子过不去的坎。午后的温暖阳光洒在迷鹿有些苍白虚弱的脸上。他们都站在逆光处看不清彼此的脸,他只看到她小鹿般灵动的眼睛闪烁着不深不浅的光芒。等过了很久很久,他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不过,事情已经变得不可挽回,成为胸口不可磨去的疤痕,变得在某个时光,彻彻底底变成一个人时,他只能泪流满面…………新学期就要开始了,回学校之前,向妈妈说:“放假了就回来吧。”“嗯,妈。”“记住到城里了可千万别学坏,你姑妈的孩子年满十八去了城里尽学些偷鸡摸狗的坏事,整天泡网吧夜店不说,最近还吸毒当起了扒手,你姑妈见他不容易,终于见上一回却是在派出所里,交了一大笔费用才领了他回来,哪知见了面他又跑了,丢人就不说了,就是没出息……你千万别学他,要是我才不会领你回来……”“妈,我们不一样!”向迷鹿急了,这是哪跟哪啊,她一个女生被说成这样倒是生生来气,她是去上学,不是去做歹徒!“我只是说说,你急啥子啊!?……人心是肉做的,跟着谁就往哪处跑,城里大,不要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又不是小孩子了。”向迷鹿看着熟悉的小房子,有些作气地说。门槛上有一只毛发稀少的小花狗在舔爪子,光秃秃的皮上有一处皮肉绽开的伤口,她用手戳了戳小狗的头,它委屈地呜叫了一声,走近一看,伤口处更是触目惊心,里面混着泥巴。这只狗是向迷鹿捡来的,捡来时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皮毛不多,花色杂乱又不好看,浑身上下都是伤疤,走路一瘸一拐的,一看就不怎么惹人喜爱。不知道怎么的,总之向迷鹿捡了回来就干脆养着,当时向妈妈见到它很吃惊,问她为什么要捡一只这样的狗回来。向迷鹿没有回答。小花狗是只十分怕生的狗,养了这么久也不爱近人,所以向迷鹿没有跟它取过什么正经的名字。向妈妈见着说:“它又被镇上的小孩子联合起来踢蹬了,全是伤口,旧的都还没好……那些小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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