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_分卷阅读2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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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2 (第2/3页)

后重新炒了一份。

余笙做饭挺快的,四个菜一个汤,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

没有饭厅,她和曦光一向是在客厅吃的,所以也直接端到了客厅里,中途还把大爷给使唤了起来,“过来端饭!大爷。”

他先是愣了片刻,然后懒散地回了句,“哦,来了,乖孙女!”姜博言挺意外的,他从来没有端饭的习惯,家里吃饭都是阿姨备好了再叫他,所以他还是第一次做这种跑腿的活儿,不过他没拒绝,这感觉还是挺新奇的。

他一米八的身高,往厨房一站,本来就小的空间,感觉更加逼仄了,余笙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你说你是不是吃激素了,长这么高!”

姜博言伸手按了按她的脑袋顶,“我吃土长大也比你高,矮子!”

余笙随口贫了一句,“矮怎么了?我矮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

姜博言一手端了一个盘子,回过头来看她,“嗯,又矮又平胸!的确省布料。”

“……滚!”余笙踢了他一脚,“你才平胸呢!”

姜博言闷笑了声,走了。

两个人吃了一顿还算和谐的饭,毕竟饿了的姜博言只顾吃饭,没心情和她吵架,况且她的手艺还不错。

怪不得说笼络一个人最直接的方式是笼络他的胃,因为这一顿饭,姜博言觉得余笙整个人都可爱多了,至少他的胃现在对余笙表达了强烈的好感。

电视机一直在响,路易斯和宝妹闻着香在俩人身边打转,余笙顾着自己吃,还要顺带喂喂同样饿了许久的兄妹俩。

作为食量惊人的牧羊犬,宝妹和路易斯充分展现了吃货的优良品质,绝不挨饿,不饿也要吃,最后余笙能静下心来好好吃饭的时候,发现四个菜已经没了,没了!

一个掌勺的人,自己做的菜能被人吃光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但是在她还没吃饱的情况下被人吃干净,总有种没掌握好分量的郁闷感。

她也不大想吃了,就看着他吃,只偶尔动一下筷子,刚刚一直在喂宝妹和路易斯,都没注意看姜博言,这不是她第一次和他一起吃饭,却是第一次和他单独吃饭,他这个人表面上强势,其实内里和他父亲一样,骨子里还是斯文内敛的,这斯文表现在很多细节上,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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