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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3/3页)
业本来该留在北京,却回到家乡P市,考了个公务员混日子。都是因为宋镇,却发现宋镇竟然三年前就已经结婚,于是从那天起便决定了要等……一:那天他正喝的酩酊大醉。是她的单位聚餐,虽然是凑份子,但还是不敢去稍微大点的酒店。何况酒店一向也没有小餐馆好吃——P市虽然不算大城市,但小餐馆几乎成片,每家餐馆都有自己拿手的几个好菜。名字似乎是“顺风斋”,是回民开的小餐馆,特别小特别旧,还特别偏。但就是非常好吃,位置在P市的北片。去之前单位抽大头,宁可这孩子一向倒霉,照例是不幸抽到的,和另一个同事一起,大头掏五十,其他人掏三十。十几个人在里间,虽然屋子小非常挤,但一群人吃吃喝喝玩玩,十分热火朝天,结束时已经十点半。然后是该散的散,宁可家非常远,之前王岩东是打算将她和林二木送回家的。所以在外面送走了其他同事,就剩下她和林二木还有王岩东。跑回外间回里间拿东西时,她瞥到外间最角落桌子边坐着的一个人。他不能喝,不太能喝,双手撑着自己在稍微油腻的桌子上,桌上是两个菜和一瓶P市当地产的白酒,叫“一帆风顺”。她走到桌子前,很严肃地,一字一顿地问:“你还记得我是谁吗?”那人头也不抬,几乎都没看她,就说:“宁可。你我还能不记得?”宁是宁,可是可,斩钉截铁,和数年前一个模样。他说话一向温柔的很,但说宁可二字的时候总是从来这样。为什么是她,他就得还能不记得?明明这么多年,明明形同陌路。不,就是陌路。很……混乱的逻辑啊。他似乎不怎么能喝,酒瓶里的酒没下多少,可是人都已经东倒西歪——为什么已经这样却还记得她?是不是清醒的时候早就不记得了,醉了却能记起一个毫无关系的人的名字?酒果然是,能让人昏了头的东西。她一边难过一边想,原来不是听到我爱你,也不是拿奖金,被一个人记得也可以成为她这世上最开心的事。宁可说:“你喝醉了,就没人管你了。我还是送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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