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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3页)
乱七八糟搭在一起。混在白骨堆里的,有依旧珠光宝气的戒指什么的,付东君一样都没捡,她捡了一些没有损坏的布料,叼到河边,沾上水以后用爪子疯狂的踩,确认里里外外清洗了一遍以后,就挂在一边的树枝上晾晒。等晒干以后,叼回去,给阿软做襁褓,把他身上换下来清洗,顺便做了一个简单的网兜,这样走得稍微远一点的时候,就可以把阿软放在兜里,不担心他留在洞里会遭遇野兽。穿越过来第五天的时候,他们暂时居住的洞里,就已经堆满了各种东西,比如他们两个睡觉的地方,就用干草,树叶,布料,垫的十分柔软。而付东君已经从一只雪白的萨摩耶变成了灰扑扑的样子,她还是比较爱干净的,但是一来离水源稍微有点远,不可能每天都过去清洗一次,第二,就算把自己洗白白,不用一个小时,身上又灰扑扑的了。付东君觉得,再过两天需要搬家了,这里并不是很安全,而且地方也有点小了,整个洞穴当中阴冷潮湿不说,空间又不大,还黑漆漆的,老是把孩子放在洞穴当中,感觉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都不好。付东君想找一个安全的,敞亮的,最好是向阳的地方。这两天的时候,她一直有在四处观察,有时候回去的都会稍微晚一点,因为她一直在试探性的走远一点。这样也能收获各种各样的食物,可惜的是没有火源,如果有火源的话,付东君还能折腾一点熟食出来。就算只是简单烤过的食物,也比生的更适合人类的肠胃。狗的爪子并没有那么灵活,付东君的爪爪是有五个脚趾的,她的前后脚掌,都存在有一根狼趾,除了软软的肉垫以外,还生长着极为锋利的趾甲,趾甲平时是缩起来的,需要用到的时候,就可以伸展出来,轻而易举的划破目标。狼趾是一种返祖现象,在付东君那个时代,为了狗狗的健康,一般都会去掉不但无用,而且还会产生副作用的狼趾。但是付东君成为一只狗的时候,第一次感受到了狼趾对于野外独自生存的汪来说,其实是很重要的存在,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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