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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4 (第1/3页)
晦涩。不如读年代近一些的英文诗,比如雪莱。虽说当下年轻人,喜欢雪莱诗居多,但都是中译本。诗歌韵律之美,自然是看原版。白小姐倘若有空,不如多读读雪莱。”白蝶菲从许炳元手中接过原版雪莱诗,又笑道:“雪莱诗当然美好,不过蝶菲个人,倒是更喜欢济慈。”“比起雪莱,济慈又一种风格。只是不知白小姐对济慈诗,有何看法。”许炳元说着,坐在了沙发上,又示意白蝶菲坐面前。白蝶菲告个罪坐下,举止落落大方,面对许炳元谈起了读济慈诗的心得。先是谈英文谈文学,话题又转到了许炳元早年游欧洲的经历,于是地理,尔后又转到了历史……、时而中文时而英文,涉猎甚广,但所谈内容,十之七八,面前姑娘都能接得上。说到学识渊博、见解独到,只怕很多读过国立大学教会大学甚至留过洋的上等人家小姐,都未必能比得过面前的白蝶菲呢。言谈间,许炳元又唤下人送来了英式下午茶。茶点中,见面前姑娘举止礼仪亦不曾有半点失分寸。图书室,一老一少,促膝言谈,竟有近两个小时。书桌前,许炳元谈笑风生,心中暗地里试探——另有一番心思,表面上可不流落出半点。是个出类拔萃好女子,虽说做过大世界歌女,也是暇不掩瑜了。上海中等以上人家,脑筋新者居多。只要面前这个聪明多才的女子以后表现够好,再得他许炳元提携,总能让人忘了她的出身。至晚间,许炳元得陈兆轩禀报“朱老板以后再不会轻举妄动。”报毕,陈兆轩等老爷示下。许炳元道:“不急送人走。我看琳儿也挺喜欢她的,不如先留白小姐在公馆居住一段时间。”陈兆轩低头答是。老爷这一次的心思,他并没有十分猜透。不过……老爷的命令,他从来不会有任何疑问就是了。却说当日连挨父亲几个大耳光的周克慎,第二天就憋着一肚子气带人溜出周公馆。“我这个胳膊肘儿往外拐的父亲,军队里的威风都去了哪里,竟然当众打亲生儿子给外人长脸。唉哟喂,打得脸现在都疼,也不知道我这独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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