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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3 (第2/3页)
什么不跟我说。”冬凌指责的看向陆小凤,心说早说她不就早及时止损了么?陆小凤比她还惊奇,“你拎得一脸自得的,我还以为你当宠物鸟的养呢。”冬凌:“……”冬凌丢了个大人,陆小凤却更加深信,她一定是初出江湖,甚至家里或者师门也跟江湖久不联系,不然不会连信鸽的事情都不知道。他抓紧时间下筷,三下五除二解决了一条水煮鱼,然后不等冬凌赶,自己就先‘滚’了。这个时候的女人最可怕,陆小凤可不想招惹。然而冬凌却并没有如何生气,不懂一些事情闹出笑话很正常,只要及时止损,并避免下次再犯就好。她安安静静的吃完饭,拎着鸟笼走出了酒楼。回了客栈,她取出纸笔便准备写信,奈何这回的飞鸽传书不比上回。上回一大张纸上就几个字,眼下却是要在一小片纸张上,写上至少好几句话。这都不用试一下,冬凌就知道自己写不出来。蝇头小楷对她而言至少要练个十年八年,现在的她最多也就写几个大字,还写得不太好看。除非故意去学过的,不然像她这种现代人,哪个写得来?试了几次果然半点希望也没,便认命的从背包空间里取出只钢笔来。也幸好当时手边就有,顺手扔进去了,不然……冬凌摇头不去想这笔是怎么来的,低头将白纸裁好,然后开始将要说的话写上去。最后将纸条小心的卷起来,塞进了信鸽的腿上,到窗边把鸽子放出去。看着它升空飞走,似乎也飞得不怎么吃力,冬凌这才放下心来。就说嘛,怎么可能因为胖就飞不起来,也没见有人因为太胖走不动路啊!29.第29章冬凌将信鸽放出去后,那个纯金的笼子也就没了用处。她自然不可能继续拎着,但卖又绝对不太容易卖掉。因为它贵,也因为它太不符合一些风雅的养鸟人士的喜好。也就只有那些没什么审美,又恰好有钱的土财主,或者纨绔子弟或者会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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