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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9 (第2/3页)
手,挤掉了手机,为此而发出了大大小小意义不同的惊呼声。还好蓝森对户外运动兴趣不大,他原本的兴趣爱好就偏向室内,于是他花了更多的时间在家里,准确地说,在自己的房间里一个人看书。他的父母惊讶于他过早建立的个人空间意识,但出于一定程度上习惯性的放养教育方针,他们并没有对蓝森看似孤僻的性格过多微词,也只是给蓝森买了更多的书,满足他的这个小爱好。再后来蓝森多了一个烘焙的兴趣,却仍然是在室内的,一个人的活动,依然接触不到什么人。这两样个人爱好成功地让他过起了室内一人乐的生活,蓝森对此感到很满意,于是渐渐的,他对于从未涉足的“人多地带”的愿望淡了许多。游乐园,精品店,电影院,挤满人的步行街……这些人来人往的地方,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也能毫无负担地踏入。“两个人逛这种店的话,比一个人要好玩很多,因为可以互相试各种各样的东西!”——甚至,还能乐在其中。连恰拎起一个鹿角发卡,往自己脑袋上一扣,歪着头看着蓝森,眨巴眨巴眼睛,示意蓝森评价。“可爱。”于是蓝森很直白地评价了。然后他就看着连恰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来,这个笑容弄得他第六感一跳,直觉连恰要干点什么——可能是因为相处多了,身体产生了某种自然的条件反射——而后连恰很敏捷地跳了一下,手一抬,就把一样东西拍在了他的脑袋上。“?”“镜子镜子,那边。”连恰推着他往镜子前面走,两只手的手心都贴着他的后背,小小的温度透过衣服挨着他。镜子里映出来的他脑袋上扣着一顶绒面的麋鹿帽子,软乎乎的帽子顶上,戳着两个同样软乎乎的鹿角。“挺合适的,要不,我买这个给你当生日礼物吧。”连恰一脸严肃。“…………”二十八岁的男人戴这种软绵绵的帽子,真的合适吗?蓝森花了一点时间去想要不要拒绝,然后发现遵从内心的话,答案是毫不犹豫气势汹汹的“接受接受接受接受”。连恰说合适,那肯定有合适的理由在,戴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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