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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 (第2/3页)
/br>平时在蓝色森林的店里看着蓝森,明明对方也是这么削水果做东西的,可那时候却没有产生这种惊叹的心情。也许是因为在店里的蓝森是老板,所以他这些做得利落是理所当然的,可在家的蓝森和那个衬衫长裤黑皮鞋的老板相去甚远,他更像一个普通人,于是这时候才发现,啊,原来这也是很厉害的地方呢。蓝森在切好的水果块上扎了两根牙签,视线一抬,就看见连恰直勾勾盯着自己的手发呆。他以为是手上沾了什么东西,翻来覆去看了一圈,什么都没有,可是他一抬手,连恰的视线就跟着抬起来,他把手放下去,连恰的视线又跟着落下去,他转了转手腕,连恰的脑袋甚至也下意识地跟着晃了晃。这个样子实在是太可爱了,也太好玩了,蓝森不得不深吸了一口气,克制自己继续这么玩下去的冲动,喊了一声连恰的名字,把对方叫回来。——莱纳斯!错了!突如其来的,爷爷的声音从脑海里不知哪个角落钻了出来,数落他喊得太生分,并列举了宝贝甜心小蜜糖之类的腻得牙酸的昵称。……恰恰?他在心里这么试着喊了一声,想了想,还是没有喊出口。连恰在吃苹果呢,万一突然这么喊一声,把她吓得噎住怎么办?蓝森不觉得自己的设想很夸张,不如说,连恰就是会为了这种细小的事情大起大落的类型,反倒是真正的大事很难让她失态。下意识地环视了一下狂风过境的客厅,蓝森想叹气。早上醒来的时候,他就发觉因为自己的梦话,整间屋子都遭了殃——这种情况不是没有过,但是很少出现——坐在一屋狼藉中还算完好的床上,他很淡定地喝水吃药继续休息,中午随便吃了点东西又倒下去睡,到了下午觉得身体好一些了,才想外出买点东西,回来再想办法收拾屋子——亲力亲为的,到了这个地步,他不太敢再用说话的方式去偷懒了,尽管他很想这么做。他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自己家门口看到连恰,以至于那一刹那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连恰坐着喝茶,一块一块吃水果,蓝森坐在她旁边,偶尔吃一块水果,大多数时间默默地给她削苹果或是梨,水果刀擦着果皮果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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