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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9 (第2/3页)
br>谭春娟搬到高震房里之后没多久就过年了,高震买了很多年货回家,而这无疑是谭春娟长这么大过的最丰盛的一个年。大毛这时候早就爹长爹短地整天跟着高震了,二毛什么都学哥哥,自然也叫了爹,于是在一起不过一两个月的一家人,竟然显得无比亲密。大年夜,高震给了大毛二毛每人十八个铜板的压岁钱,突然又道:“大毛二毛的名字要不要改改?开了年大毛要去念书,总不能一直叫这个名字。”“什么?”谭春娟震惊地看着高震。念书?那可是烧钱的玩意儿,高震竟然让大毛去念书?以前姚天豪这个亲爹都从来想不起这件事!“大毛不是很喜欢学东西吗?”高震反问。“爹,我只要学会算账就行了,好帮你算钱,不用去念书。”大毛道,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过的太苦,他小小年纪就学会了看人脸色,说话总能说到别人心坎里。“你娘也不懂什么,你要学东西还是去学堂更好,就这么定了。”高震拍板决定。于是等过完年,被养胖了很多的大毛就改名为高江,然后穿着新衣服进了镇上的学堂,他刚去的时候,几乎没人能把他和以前那个姚大毛联系起来。大毛在学堂学了三年就回家了,不是高震不让他去读了,而是他自己本身就没有这个天分,相比于拿着软趴趴的毛笔笔画之乎者也,他更喜欢把玩高震的那些刀,甚至喜欢处处学着高震的行事作风。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看着越来越像高震了。十二岁的大毛开始跟在高震身边卖肉,同时飞快地往上窜个子,等他十五岁的时候,他虽然看着还算瘦小,但已经可以独自开始卖肉了,也是这年,谭春娟在相隔三年后生下了高震的第三个的孩子,这回又是一个女儿。那些说高震会断子绝孙的谣言早就已经不攻自破,高家人甚至过的比镇上大多数的人更好。当然,高震其实从一开始就不在乎外头的那些谣言,眼看着大毛已经能独自卖肉,他倒是有心要做一些别的生意。高震当年离开镇子去流浪的时候才八九岁,而他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被军队里一个伙夫救了,他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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