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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1/3页)
。姚天豪是一家之主,是个很有主意的人,当初她对姚天豪就只有崇拜,一度觉得自己能嫁给姚天豪是老天保佑。“谁像你一样只在乎这些身外之物!”董元祥不屑地看了谭春娟一眼,转身走了。当初母亲去世之后,董元祥就在姚天豪的资助下开了一家小饭馆,和妻子一起操持,因为他很喜欢喝酒,姚天豪也不时会过来,饭馆几乎没什么盈利,姚天豪也因此当众说过让他不用还钱,只要给他们喝酒就行。董元祥走了,谭春娟看着床上的姚天豪,咬着牙开始给姚天豪脱身上的衣服。姚天豪明天还要去衙门做事,总不能这样一身的酒气。“你还真贤惠。”一直飘在谭春娟身后的穆凌飘到了谭春娟的前面。“仙女,你还在?”谭春娟惊讶地问道。“他这个样子,你还打算伺候他?”穆凌问道。“他是我男人。”谭春娟有些不解穆凌为什么这么问,她虽然会跟姚天豪吵架,会跟姚天豪撒泼,但姚天豪是她的男人,这点毋庸置疑。“你没了他说不定过的更好。”穆凌又道,谭春娟和苏梓画不一样,苏梓画真要说起来,其实没什么谋生技能,而她的容貌也会给她带来麻烦,但谭春娟就不一样了。谭春娟五官不错,但她在娘家的时候一直要干活,跟了姚天豪之后也终日忙碌,于是皮肤又黑又糙,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底层女人。苏梓画要是独自生活,再怎么扮丑那气质和皮肤也能引来不怀好意的人,谭春娟就不会了,真要有人敢动手动脚,谭春娟多半也能拎把刀上去跟人干架。穆凌要帮的人就是谭春娟,自然也冥冥中知道了谭春娟这几年的情况,谭春娟在杜家干活虽然赚的不多,但养活两个孩子还是够的,反倒是在多了一个姚天豪之后……姚天豪基本不往家里拿东西,倒是家里有点什么会往外送,以前谭春娟好不容易给孩子做了一件棉袄,在外面干了一天活回家,就发现自己儿子身上的新棉袄换成了一件又破又旧的——姚天豪一个兄弟带着孩子来他们家,那孩子看上新棉袄了,姚天豪就让自己儿子把新棉袄脱下来换了那人的旧棉袄。这样败家的男人,还不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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