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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3页)
阿朝气急败坏地问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不满他们哪里?我不满他们哪里呢?无非是,这里不如他,那里不像他。我喜欢那个人,很多年了。按理说,我应该称之为暗恋的,不过十几岁的小姑娘哪里能把心动的痕迹掩埋得滴水不漏,所以我就单方面认为也算彼此心照不宣了。认识他的时候,我刚刚考进市里的重点中学,拖着粗粗笨笨的大袋行李搬进学生宿舍。可能是我一个小个子拖着大包显得过分可怜,于是在我哼哧哼哧前行时,有人在我身后拎起了我的包。我回头就看见他亮着一口大白牙,笑:“我帮你。”那个年纪的男生大半都还没有绅士风度,于是他一身白衬衫都仿佛有了圣光。而且那么巧,他竟然跟我同班。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大方又机敏,更把其他人衬得像个土鳖。很久以后我在想,大约那一瞬间,没有哪一个女生不会喜欢上他。他姓孔,我便在心里偷偷叫他孔雀。他也确实如孔雀般漂亮骄傲,出尽风头,爱死了炫耀。不太客气地说,初中时候的我相当有锋芒,长得不错,学习又好,脾气也傲,既幼稚又早熟。很多同学都不喜欢我。但是孔雀是与我截然相反的人,他是班里的万人迷。他不仅能和男生打成一片,也很会讨女孩子喜欢。他会赞女生的样貌,会耍赖卖乖逗人笑,会时不时展现一下令人惊讶的小绝技,会有说不完的新奇故事唱不完的小情歌。这样一种人,往前一步就是玩弄人心的花花公子,往后一步就是温柔多情的古典绅士。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哪一种。我跟阿朝说起他,阿朝咋舌,说我真是有颗出乎意料的少女心。确实少女心。少女时期很多人都迷恋过这样的对象:日韩团体里的帅气爱豆,故事里的完美男神,楼下操场里打球的坏坏学长……盲目又愚蠢,做了很多傻事,伤过很多心。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很幸运,很快就从天真的幻梦里清醒过来。而我,却在这份单恋中迷了路。我自认为既不天真也不愚蠢,我对孔雀的喜欢,既轻又浅,不足以叫我为他做什么疯狂惊人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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