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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白紧张地连大气都不敢喘。宾格莱咽了口唾沫,随即挥了第二下手绢。达西卡着宾格莱的动作拔剑,技术娴熟、动作流畅,如果按照正常的进展,此时韦翰也应该拔出剑来,二人应该短兵相接。谁都没想过韦翰会弱到慢半拍,任凭达西的剑刃畅通无阻地挥向他自己,虽然下意识侧了一下闪避锋利的剑刃,鼻梁却狠狠地被剑身敲了一下。韦翰吃痛“嗷”地叫了一声,一下子跪在地上,他觉得自己的鼻梁已经被敲断了,手指摸得到鼻子上的肉翻出来,哪怕布朗医生妙手回春,韦翰也已经破相了。以他专业的眼光来看,这道疤会盘踞在韦翰面部正中,跟随他一辈子。达西便有些踌躇,他设想过韦翰的身手会弱于自己,是的他就是这样自信,自小在绅士教育中就有骑马剑术等课程,老达西先生给了韦翰和自己儿子同样的机会,韦翰却完全辜负了他的希望。如果说勤学苦练二十年有余的达西会不敌韦翰,那纯是笑话。而且达西还顺从于自己的爱好,花钱去上拳击课,大学毕业后也没有很疏于练习。英国这时候已经产生了现代拳击的雏形,拳击不再是野蛮的互殴行为,除了不戴拳击手套,新式的时髦课程也开始追求出拳的力度、速度和角度,这些都是得益于古老的击剑传统,两者之间是能够互相融会贯通的。韦翰渣到极点的剑法自然是他出师不利的原因,而相对而言,达西的剑术也说得上十分优秀。宾格莱犹豫了,不知道该不该叫停,韦翰伤了鼻子血流如注,但是鼻子根本不是要害。发现对方的剑术竟然如此高超,韦翰不自觉地回忆起年幼时候骑马,明明是同一个老师同时开始学习,甚至胯下的骏马也是同一只公种。马的孩子,自己就是追不上达西。韦翰告诉自己老达西先生一定是骗了自己,达西的马的确是有冠军血统,而自己的那匹马一定是从庄园里跑货的马车上解下来的没用的畜生。用这样的方式安慰自己,犯错儿的那可都是别人。如今现实如此残酷,不要说火器了,光是用剑,韦翰都觉得自己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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