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616 (第2/3页)
先当朋友就能近水楼台了。事后证明,应昊确实也是存着这个心思的。不过是那晚她表现太好,应昊从玩玩的心态也变得认真了。这就跟品酒是一个道理,看人不能光看表象。她表面上是个为求上位不择手段的白骨精,实际上单纯得紧,之于爱情还是个小女孩。应昊乍看之下则“表里如一”,玩世不恭,因为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女朋友可换过不少。不过跟他交了朋友,她才知道了他的真心。爱情这种美好的东西,谁还没存着点童话般的幻想了。不过是没遇到,应昊比较大胆,勇于不断尝试罢了。说来应昊也是够肤浅,能入得了他眼的,首先就一定要是个美女。可惜,这年头美女多了去了,第一道关卡还要卸了妆才知道美得真假。而即使当真是拥有好看的皮囊,一旦交往下来,发现那皮囊下头是个千篇一律庸俗的灵魂,应昊也就很快随之失去了兴趣。“啧!你可真够挑的。”因为应氏企业最终签下了跟他们合作的合同。应昊所幸真的当起了此事的负责人,也一改应氏企业原本想做甩手掌柜的主意,应昊进驻了他们公司。虽然名义上应昊只是项目经理,但显然她管不着他。二人工作之余周末或晚上经常聚会,大多是应昊邀约。反正她在这儿也没什么别的朋友了,每次都欣然赴约。美国的日子也挺乏味,二人聚会的地点多是酒吧。喝了酒就聊天。有趣的是,二人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从未冷场。“有的时候我总觉得我们上辈子就认识了。”随着二人的交往越来越深入,这种感觉也就越来越深。从一开始面对应昊时候心下会小鹿乱撞,到了现在则是一种自然的亲昵。在应昊的面前,她总是可以坦然的做自己。他们聚会的时候,她从来都不化妆。“那就证明我们有缘啊,你真的不考虑看看?”应昊趁机再次向她发起告白。“啧!不提这个咱还是好哥们好吧?”两个人都在一起多久了?算算看时间也是过得飞快,一晃两个月就过去了。这两个月中他们去过多少间酒吧?怕是全洛杉矶的酒吧都被他们喝遍了。而三次能有两次的概率吧。来的时候两个人同来,离开的时候,应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