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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9 (第1/3页)
那会儿周律师见过林艺兰一次,不过就是个普通的女人,她和盛景时之间的差距无需多言。所以那时周律师还在心底笑话过盛谨常,他才四十出头,却已经学那些高龄老人,找个保姆来搭伙过日子了。只是林艺兰这个“保姆”,显然十分有手段。结婚第二年,盛谨常便过户了公司0.2%的股权和一套市值近亿的别墅给她,之后,盛谨常的态度由之前的防备渐渐转为信任,他上一次修改的遗嘱中,给林艺兰的财产占了四成,他甚至还给林冉冉留了一栋别墅。周律师接触到的富豪不少,但愿意给妻子留巨额遗产的富豪,大多是因为妻子名下有未成年子女。像林艺兰这样,未曾孕育一儿半女,却得到的丈夫近一半遗产的,周律师实在是闻所未闻。盛谨常沉默良久,终于开口:“我名下的全部财产,继承人都改回子瑜。”周律师大吃了一惊,但却并不表态,因为若是盛谨常和盛子瑜父女之间的事情,他尚能一劝,但涉及到人家夫妻,他却是什么话都不好说了。过了几秒,盛谨常又开口道:“你帮我查一件事,隐蔽一点,不要让人知道。”周律师抬头看他。“帮我查一查看,她在二十多年前,有没有从福利院或是其他什么地方,收养过女婴。”有一件事情已经可以确定,那就是林冉冉无论是和林艺兰,还是和她那个所谓的“生父”,都没有半点血缘关系。盛谨常设法拿到了当年医院的诊断报告,当年林艺兰的确是被□□后怀孕,但是她的身体跟本就不适宜怀孕,哪怕强行将孩子保到七八个月份大,最终也无法生下来,所以她在三个月的时候便动手术拿掉了那一胎。盛谨常想起了十几年后林艺兰第二次怀孕,那时他并不知道她的隐疾,还因为维护子瑜便要她打胎的事情心怀愧疚,于是在物质上补偿她良多。他再次想起当初放置在楼梯口的那一粒弹珠。也许和他要她打掉孩子无关,林艺兰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个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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