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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1/3页)
脸上与大家见面。可换了张皮并不等于改变了本质。程承的笑只贴在皮上,致使脸难看的很。能理解瞿势在这方面放得开是因为活得明白,卞渠为何能与夏丰、谦超站在同一条战线实在是让程承费解。原来卞渠一点也不“变曲”,反而聪明过人,具备了成功人士普遍拥有的高情商。能随心所欲地埋葬情绪,也能随心所欲地孕育出另一种情绪。零点七五年的寝室共同生活里除了他自信的火焰偶尔将滚烫的温度蔓延到谦超身上,与谦超再无其他近距离接触。可在班会上,在好心的班主任为加深同学之间的友情,组织同学们将上大学以来最想感谢的同学的名字和想说的话以信件的形式写下来,并在班会结束之前交给对方的情形下,卞渠以他人不能企及的速度与激情,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大篇感谢的话,第一个站起来,在众同学的目光下将信交给了谦超。程承坐在位子上啥也写不出来,见了事情的发展经过比得到事情发展结果的谦超还要感到惊讶。谦超接过信,好一阵莫名其妙,百思不见其解,为何卞渠要感谢的是自己?打开一看,只见信中写道:谦超同学,感谢你成为了我的同学,还成为了我的室友。这些时间以来,你都以你的言行举止影响着整个寝室,······虽然我还是从前那个我,但我仍因有你这样的室友而心存感激,望能和你建立你与瞿势一般深厚的友谊。卞渠以小学生的水平抒发了大学生的感激之情,害的谦超因相信“清华苗子”是很有实力这一事实而要在浅显的文字里寻觅深刻的情感。第一遍怀疑自己似乎没太懂,第二遍之后才稍有些肯定自己的领悟:卞渠是要与自己加深友情。这倒是个难题,因为不知该如何下手。卞渠平常的谈话对象只有电脑,特殊情况下与人发生交流,内容又都类似于辩论赛,要不然就是卞渠以知识渊博的口吻,超级教授的身份施教于他人。而这些又都不是谦超喜欢的交流方式,甚至可以说是讨厌,因为这种交流方式的中心势必要发生转移。谦超在脑海里寻找卞渠令他满意,或迁就一点,令他觉得还过得去的与人交流情况,结果让谦超失望。虽然如此,也不能当这事没发生吧,要不在班会结束之后与卞渠讨论讨论,谦超在心中想到。但班会一结束卞渠仍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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