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时灯火_分卷阅读4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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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44 (第2/3页)

人。好孩子,好少年,好青年……好到胆大懂事的丁离楚,每次在他人面前提及他时,都忍不住微微翘起嘴角,看“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以此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当然这种好是分对象的,比如丁离楚,再之安素之。

所以这些年,仗着蓦野对她爱屋及乌的好,安素之也几乎忘了他们的初次是怎么进化成现在的关系,却还是习惯性地依赖对方的好。

然而蓦野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的温和和善解人意,是不是都是因为离楚而学会的呢?记忆又忽然遥远了,他和她的相处模式,友情走向都进展的这么自然,蓦野已记不起缘起,想不明白根由。

也许是因为女生那一天的俯身的微笑,飘飘的白裙,或者是偶尔私下埋怨时,眉头紧蹙抿嘴的样子,又或者是青春懵懂时期,她凑过来说话,近在咫尺真实得有些模糊的样子。怦怦直响的心跳撞击的声音。有些疼痛,又让他感到自己的存在。丁离楚曾说他认真的样子像十七世纪里的骑士,是啊,他本身孑然一身,只是为她披上盔甲,整装待发。

对丁离楚好,时刻为她着想成了那么自然而然,都不需要经过神经考虑,仿佛是生活里每天都布置好的部分。不需要对方回应,渐渐磨砺出来的温柔,无声承载着着对方的喜怒哀乐。

一直默默护送自己的女孩越过重重深林,躲开毒苹果,穿上了水晶鞋成为风姿卓越的公主,如今迎接公主的南瓜车都要赶过来了。

如果,他只是想见证她的成长,目的也达到了,他亦从她的身上拥有过许多普通而深刻的回忆,无论是之前还是现在的自己都该知足。

如今公主长大要走了,骑士就该离开了。

也许他有想过这天会来的,可怎么也无法提前准备,光想象着再也不会遇见那一束随风摇曳风信,他就心痛得都要碎了。无法离开她的理由,他想不到一个,大概,全都是吧。

辽阔蓦野,楚歌未息。

那天的太阳像经逢了一场大雨,连眼神都是湿漉漉的。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一首英文歌六尺之下,零零后billieeilish唱的,声音很有穿透力,很好听,知道她年纪的时候有点吓到了,可能是年纪大的后遗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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